Page 55 - 名人投資學-諾貝爾獎得主對投資者的實戰建議
P. 55

任何  事 情 都 存在   正 反 兩 面,分   散  的 好 處 是不會同時產       生 損 失 ;
                       但是  壞 的一面是    當  市場上   揚 時,投資人      卻  不可能從分     散  的投資裡   獲

                       得 最 高的報酬,因為分         散 的投資是不會同時上          漲  。因此「    『 報酬  』
                       對 『 風險  』 」與  「  『 分 散 』 對 『 集  中 』 」 這 兩 種  對 立 關  係,是  馬 可
                       維 茲 必須  先 突破  的。

                           馬 可 維 茲 從 兩  個不同的    層 次 突破   , 第 一個  層 次 是  先告訴   投資人
                       在選  擇 投資組合時,       該 如何取捨    報酬   與 風險  對 比的計    算  方 法 。此  取
                       捨 方 法 ,就是在他       1952  年所發表的「投資組合的選             擇 」 一 文 中 ,

                       解  決  方  法  源  自於他從  庫  普  曼   (Tjalling Koopmans)   的  線  性  規  劃
                       (Linear Programming)
                                                                          於此方面的
                       資人  如何  選 擇 ,適合個人投資目  課  程裡所學到的  標 的個人投資組合,  知  識  。  第  二  個  層  次  是  告訴  投
                                                                        關
                       解 說,  馬 可 維 茲 發表於     1955  年所  著 《 投資組合的選       擇 :投資的有
                       效 分 散 》 (Portfolio Selection  : Efficient Diversification of Investment)
                       一 書 裡,此   書 於  1959  年 才出  版 。

                           馬  可  維 茲把  風險  看  成報酬的合     夥  人,  兩 者的合   夥  比  例  是同等
                       的。因此他特別       強  調 ,在投資時一定要分          散 投資;   而  且,分   散  如 要
                       發 生 作用,就必須是        正確  且有  效 的分   散 。他在論    文 裡提到:「      例 如
                       一個  擁 有  60  支 不同  鐵 路 公司股票的投資組合,其分              散  性不  如 一個

                       同 樣 規模  的投資組合,但        卻擁  有一些    鐵 路 公司、一些公用事業及           礦
                       業等不同    製  造 業公司的股票。因為公司             若  僅  侷  限  在一個產業   內 發
                       展  ,其表   現  通常會比一家同時在           幾  個不同產業發       展  的公司來    得

                       差 。 」 。在  真實世界     裡,是   否真  的有    60  家不同的   鐵  路  公司,或是
                       一個人   真 的會   買  60  家  鐵  路 公司的股票,這       都無  關  緊  要。其重點




                                                                                    27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