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名人投資學-諾貝爾獎得主對投資者的實戰建議
P. 53

要更  深入   瞭解  約 翰  威  廉  斯  其主  張  的理由,  則  必須  運  用數學的
                       「大數   法則」    (Law of Large Numbers)   來 補 充  說明。  根據   大數  法

                       則 ,要  獲得  最 大的   期 望報酬,投資人就         應  該 將 他們的投資組合分        散
                       至 可 獲得  最 高 期 望報酬的股票,因為投資人              若 能投資    愈  多不同的股
                       票,  那 麼 它 可 獲得   的平均   值 會 愈 趨  近 於「  真實」   。 例  如  ,一個投資
                                                           的 債 券,
                       人 如果
                                                     為
                                                         多
                                                                                券,
                             期
                               待
                                                                              債
                                            而
                       債 券來  要 獲得實  獲得  際 收 益 率  (yield)  必須  買 下很  6%  具 有不同票面利  則 不能只單  息 的  買  一 檔
                                       6%
                                         ,
                       那  麼這些  債  券的平均     收  益 率 就會  趨  近  於  6%  。因為市場利     率  會  波
                       動 ,因此不可能會有一          檔 債  券可  以 提供  真正   6%  的 收  益 率 ,但是  如
                       果 集 合許多不同     債  券的  收 益 率 ,其平均     值 就可能   達 成。   約 翰 威  廉 斯
                       藉 著 大數  法則  來 暗  示 投資人,只有分        散 投資,   才  可 以獲得   最 高的  期
                       待 報酬。
                           在  約 翰 威 廉 斯 的觀點   中 ,分  散 即  僅 持 有一大   群 股票   而已  , 追 求
                       最 高報酬的    獲得才    是 最 終 的目  標 。這個理論      對當  時 僅  有  23  歲 的 馬
                       可 維 茲 感 到 震 驚與   不可  思 議 , 讓 馬  可 維 茲 深 感 不 解 的是,為     何  約 翰

                       威 廉 斯 只 看 到 追 求  最 高報酬   層 面,   而完全   忽 略在  追 求  最 高報酬時,
                       還存在   著 極 高的風險     呢?
                           在  50  年代  之 前 的投資人,    普遍   都 不 贊 同分  散 , 以  20  世 紀經  濟

                       學上  最 具 影響  力  之 一的  英 國經   濟  學家  約 翰  ‧ 凱 因 斯   (  John Maynard
                       Keynes, 1883~1946)   為 例 ,他就  認 為分  散 投資是個    錯  誤  的策略。   凱
                       因 斯 是 總 體 經 濟 學的   締 造 者,他在      1930  年代  曾 經 幫 其 母 校 劍橋  大

                       學 王 家學  院 , 將 該  學 院 接受  贈 與 的基金投資於股市,           獲得驚   人的利
                       潤 。 凱 因 斯 就 認 為,   如果  市場  情 況  許可的   話 ,他選   擇  集 中 投資在一




                                                                                    25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