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8 -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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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 動 確 認 委外供應者的業務 永 續 經營 計畫 無 虞, 即 應確 保 委外供
應者定 期 測試它 的業務 永 續 經營 計畫及 測試 復 原 時程目 標與重 啟 作業與
服務能力的可行性與有效性。銀行應要求委外供應者 通 知 銀行任何可能
影響 委外供應者作業與服務的 測試 結果 ,銀行也要要求委外供應者在其
業務
知 銀行。 永 續 經營 計畫有更 動 及任何重 大影響 委外業務的 負 面 發展 時 ,應 通
3. 確 保 委外供應者能 夠隔 離 並 清楚 地確 認 出銀行的資訊、 文 件 與 紀
錄 、及其他資 產 ,以 便 在任何不 利情況 下,所有 給 予委外供應者的 文
件 、 交易紀錄 、資訊、及銀行的資 產 , 既 不會 被 委外供應者 移轉 予他
能
人,以
便
成 無 法 利 用。 繼 續 執 行 該 項委外的業務, 同時 也不會 被刪 除、 破壞 、或變
為確 保 銀行業務 永 續 經營 計畫的 功 能性與有效性,銀行應依委外性
質 、範 圍 、複雜性、及 衍 生 的風險來 設 計業務 永 續 經營 計畫,並作 到 對
銀行業務 永 續 經營 計畫定 期 、完整、及有 意義 的 測試 。因 此 ,銀行應 該
要求委外供應者
果 ,並 使 銀行的員 共 同參 能 與,以 業務 使 銀行業務 續 經營 永 續 經營 能有所準 計畫能 夠 真 正 發 揮 效
體認
工
備
。銀行也應
且
計畫
永
在 擬 訂業務 永 續 經營 計畫 時 , 假 設 銀行可能發 生 的 最 壞 情況 , 例 如,委
外 失 敗 或 未預期 地委外 終止 或委外供應者 結束 營 業。由於銀行在整 個 金
融 市場 中,是屬對委外依 存度 較高的,所以銀行是 被 期 望 能有較高標準
的業務
依賴委外供應者提供作業與服務的風險
作業與服務,這對
本來重 永 續 經營 準 備 。 此 外,確 減輕 認 可行的 替代方案 ,並能以不 太 高的成
啟
也是 必 要的。
(七)委外業務的監督與控制
銀行應 建 立對委外管理及 控制 的 架 構,這 樣 的 架 構將 端 視委外業務
的性
銀行對委外的依賴愈 質 、範 圍 、及複雜性 見 增 而 定。 那麼 若 因委外業務的重要性及複雜性, 必須採 用更趨 嚴格 的風險管理 而使
加,
銀行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