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 - 銀行內控與風險管理
P. 64
銀行內控與風險管理
年度稽核計
2.
執
計 畫 執 行 情形 畫 。 行 情形:每 年二月 底 前 申報上一年度稽核
3. 內部控制 缺失 及 異 常 事項改 善情形:每 年五月 底 前 申報上
一年度內部控制 缺失 及 異 常 事項改 善情形 。
前述 三種申報項 目均 依規定 格 式以 網 際 網路 資訊系統 申報財政
部證期會(現為金管會證期局)。
(二)自行檢查制度
覆
核各單位及
之 程序 公開發行公司 及方法,定期自行檢查, 應 督 促 其內部各單位及 再 由內部稽核單位 子 公司依 據 自行檢查作業 子
公司之自行檢查報 告 , 併 同稽核單位所發現之內部控制 缺失 及 異 常
事項 善情形 ,以作為 董 事會及 總 經理 評估整體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
及 出具 內部控制 聲 明 書 之依 據 。
有關之申報項
之內部控制制度
成
聲
依規定 格 式作 目 及時 間 說明如下 : 明 書應 於 每 年四月 底 前向 財
政部證期會(現為金管會證期局)報 備 ,並 刊 登 於年報、股票公開
發行說明 書 及公開說明 書 。
(三)會計師專案審查制度
行
的在 會計師受公開發行公司之委託, 利害 關 係人 , 瞭解 該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 審 查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其 設 計及 執 目
使
公司之
是 否 有效。在特 殊 情 況 下,證期局 得 命 令公司委託會計師 專 案 審 查
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如處理準則第四十三 條 之規定。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