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銀行內控與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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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銀行業內部控制制度整體架構及其運作
表一:銀行業內部控制制度監理機構及適用法令
性質
適用對象 監理機構 適用法令
種類
銀行內部控制制度 銀行業 財政部金融局 銀行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 實施辦法( 90.10.31 發布
查處 91.10.31 修正第十八條,
中央存款保險公司 ( 現 93.6.28 公告修正草案)
公開發行公司內部 公開發 為金管會 )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
財政部證期會
控制制度 行公司 (現為金管會) 制制度處理準則( 91.11.18
發布 92.12.18 修正)
兼營證券商內部控 銀行兼 台灣證券交易所 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
制制度 營證券商 台灣期貨交易所 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準則( 92.1.20 發布)
證券商公會、集保公
司 ( 現部分為金管會 )
*附註: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法令尚有: (1) 金融控股公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實施辦法 (90.10.31) ; (2) 信託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90.12.4) ; (3) 票
券商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 (91.1.29) ; (4) 銀行稽核工作考核要點
(92.3.24)
此外須說明的,如表一所列,中央銀行與中央存款保險公司亦
為內部控制制度之監理機構(按現為金管會檢查局),會計師則為
銀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查核單位。財政部、中央銀行及中央存
款保險公司依行政院八十五年四月二十二日核定之「金融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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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進方案」中明定分工辦理全國金融機構檢查事宜 ,但後二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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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副處長賴鎮 91 年 2 月 19 日於台灣金融研訓院舉辦之稽核人員研習班講義。 戊講授之「金融檢查制度」講義,
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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