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銀行內控與風險管理
P. 32
銀行內控與風險管理
缺
含
失
第
則
對內部控制制度
原則
與
前
)
若
將它
。其次,
機關 ) ; 5. 監 控 作業與 之 評估( 改善( 含 第 十 三 十至 第 十二原則 ) ; 6. 監 理
述 可 薩報告 所說 明 的 內部控制五 大 組 成 要 素 比 較,可以說是相 似
的 : 管理 階層 之 監督 與 控 管 即 「 控制 環境 」;風 險 認 知 與 評估 即
「風 險評估 」; 牽 制 與分工 即 「 控制 活 動」;資 訊 與 溝 通 , 用 詞 相
同
稱
監督
之
目
所
基
併 ;而 為「 監 控 作業 」。至於可 缺 失 與 改善 薩報告 、 監 理機關 述 銀行 對內部控制制度 制定內部控制 之 評估 本 可合 的
在於 達 成營運 目 標 、 財 務 報表目 標 及 守 法 目 標 , 雖 然 只 在 巴塞爾委
員會 所 訂內部控制制度評估 原則「 前 言 」中 提 到說 : 「 亦 為金融機
構 穩 健 經營之 基 本 要 素 」而 未明 確 說 明 , 但 從其 第 一、 第 二 評估 原
則
。最後,可
之
述
為管理
標 ( 營運 可發 目 標 ) 、 第 四原則 目 標 (財 務 報表目 薩報告視內部控制 標 ) 及 第 九原則 (守 法 目
活
)亦
現
其所
動之一 部 份 ,在 巴塞爾委員會 所 述 「 前 言 」中 即 開 宗 明 義 說 : 「有
效 的 內部控制 為金融管理之重 要 環 節 」, 亦 可 知 二 者觀念 之相 通 ,
或者 說 具 一 致性 。
三項評估
,並已成為一
想
之 構 總 之, 巴塞爾委員會 種 國際共 所 訂內部控制制度架構具體 的 規 範 。 我 們舉 其十 實 現 可 薩報告 原則
通
中的 第五 原則說 明巴塞爾委員會制定內部控制制度 之 特色 ,並作為
本 章 之 結 論:
「 內部控制 作業 係 屬銀行日 常 營運不可分 割 的一 個 環 節 。有 效
的
部
的
主管之
,
不
訂定控 內部控制制度 管作業 程序 需 要建立 包括:高階 一 套 適 切 的 控制架構 覆 核 工作、由其 ,並 對各個 他 業務 同 層 級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