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3 - 銀行內控與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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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法令主管制度
第 4 章
的發生。
台灣金融研訓院編印的《銀行內部控制制度》一書曾根據一家
3
商業銀行的一項統計指出 :該行因舞弊及作業疏失平均 每 年所 造
成的 損 失十分 驚 人, 就 舞弊 案例 而 言 , 每 年 總損 失 約 新台 幣 十 億
元 ,再以 損 失高於 五百萬元 以 上 的 案例 統計,平均 每 年 五 十件,而
損
言
案例
而
億五千萬元
有二
約
總損
失
失 失 低 於 五百萬元 , 每 年 以 下 的 案例 新台 ,平均 幣 一 每 年 上百 件。另 , 每天約 外 , 就 作業疏 千 件
作業疏失 案 件發生。 如果 再 追究 銀行因行員舞弊或作業疏失而 連帶
引 起之 客戶糾紛 或 授 信違 約等 事件而發生之 損 失, 那麼 其後 果 將是
難 以估計的。
一家銀行
能承擔得
部控制或是行員不遵守內部控制所 因 此 ,該書指出:「 沒 有 任何 引 起的 損 失 風險 。」 起,因不 良 內
員工 小 的 犯錯 或有 小 的不當行為也 許可能 出自 個 人不遵循法令
之行為所 致 ,這 可能 有其 個 人之動機或人性 問題 , 但 到了出現有 可
能犯 法舞弊及重大疏失時,其 情況 完全不同,這 已 是內部控制制度
設
申
,因
此
罪
)機
因內控制度
犯錯 計不 ( 良 的 問題 率 ,因而 容易導致 設 計不當而 員工「有機 上升 可乘 」。也 該書重 就 是說舞弊 :「當
內部控制的 設 計 愈 完 善 、執行 愈落 實時,則作業 難 度較高,相 對給
予 員工舞弊的機會 就 減少。」
3 台灣金融研訓院發行, 《銀行內部控制制度》 ,民國 90 年 12 月,頁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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