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1 - 銀行內控與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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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遵守法令主管制度




                         遵守相關法令規章是銀行內部控制制度三大目標之一,不只是
                    銀行所有從業人員遵循政府法令及內部規定,包括董事會、高階管
                    理階層分別所作之核准、覆核與執行有關之經營及重大政策,在在

                    都事關銀行內部控制之成效或有效性。巴塞爾委員會所訂內部控制
                    第九評估原則即提到:
                         「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應建立有效的溝通管道,以確保所有行

                    員充分了解並忠實遵循其職責有關的政策與程序,並將其他相關資
                    訊送交適當人員。」
                         我國銀行之內部控制制度第四原則(資訊與溝通)也要求銀行
                    應保有適切完整之財務、營運及遵循資訊,並建立有效之溝通管

                    道,以確保銀行從業人員熟悉與遵循法令,從而促進銀行之健全經
                    營。

                         我國推動建立銀行之遵守法令主管制度起步較晚,直至八十八
                    年三月四日財政部才發布「金融機構建立遵守法令主管制度應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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