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0 - 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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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
流予地下錢莊從事不法洗錢;或藉不斷的案源以擴大授信規模,隱匿逾期
放款等舞弊的可能徵兆。總行對分行的授信結構如突然有大幅度轉變,應
即採行例外管理策略,介入分行瞭解,以及時防杜損失的擴大。
2. 突然改變承作借款金額較大且放款利率較高案件
銀行在設定年度內分行的授信總額與盈餘目標時,往往會考量分行
的立地條件、人員規模、區域發展等競爭條件,分行經理人也往往在此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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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
下,會基於預算目標的達成,而調整其年度授信策略。而分行經理人如覺
得承作由受理、鑑價、徵信、批覆與撥貸程序的房屋貸款案件;或承作傳
統產業中小企業信用保證案件等等較穩健案件,也許在盈餘目標達成上
較慢,授信規模的提升也較緩慢。也正如此,分行往往會在總行授予的徵
審規範下,研議放寬徵審限制,承作還款來源稍不穩定的擔保授信客戶,
則融資次順位抵押權的週轉金貸款,也許可以承作借款金額較大且放款
利率較高的案件,可在短時間內達成總行規定的各項目標,惟其承作的本
意,作者認為可能的思維或可能的舞弊前兆會是:
█ 可能思維:
分行經理人在總行配賦予的授信額度時,如非有心延續分行在地方
上長期經營的打算,且未深入地方上各產業或個人的需求,則除無法融
入地方經營,也因而無法與優質的客群或產業往來並為融資,最終可能
因業績與盈餘目標壓力的催促,而承作還款財源較不穩定、企業經營體
質較差、產業發展沒落等非優質的邊際客戶。承作該類貸款案件,往往
可因客戶需要較高借款金額而要求借款戶應支付與高利率,此時承作該
類案件,分行授信金額可為提升,放款利息收入也能快速增加;惟若發
生延遲履約或違約時,所影響的卻是債權無法收回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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