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3 - 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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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備補摺機透過電腦軟體偽變造人頭戶郵局或銀行存摺、定存單與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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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憑單等資料,再交由人頭戶到兩家銀行申辦購車貸款。邱嫌怕陳姓人頭戶申

               辦車貸時,露出馬腳,交代手下一女兩男,陪同陳姓人頭戶申辦購車貸款,                                            信用貸款犯罪

               銀行收件後向聯徵中心徵詢,聯徵中心向戶政資料查驗身分證明,因人頭戶

               已更改過身分證字號,僅先確認身分無誤,但戶政單位約需一周才會將舊身

               分證資料彙整,邱嫌乃利用此空窗期行騙。

                   銀行初步查核身分及所提供郵局或銀行存摺資料後,即撥貸給車商,車
               商將 6 輛新車交予人頭戶後,人頭戶再轉交予邱嫌,邱嫌取得新車後再賣給

               不知情車商當權利車。邱嫌初估向銀行詐貸 400 萬元,也分別給了每個人頭

               戶約 5 萬元費用,人頭戶只付一至二期頭期款後即拒付,而使貸款延滯。警

               方在台南逮捕邱嫌及其 3 名手下及 3 名人頭戶,據瞭解邱嫌只有高工畢業,

               供稱相關電腦技術是上網自學,警方除擴大追查有無其他共犯外,並依偽造

               文書及詐欺罪嫌法辦。


                █   犯罪手法
                   1. 邱嫌登報徵求大量人頭戶提供郵局或銀行存摺,並要求向戶政事務所

                    申請變更身分證字號;再透過自備補摺機與電腦偽造人頭戶之郵局或

                    銀行存摺、定存單與扣繳憑單,以製作虛假所得證明資料。

                   2. 邱嫌指示人頭戶持偽造所得證明資料,向銀行申請購車貸款。而銀行

                    在受理後進行聯徵中心的信用資料查詢,並查證確認借款人頭戶的身

                    分資料;惟因邱嫌諳熟戶政機關短時間內尚未更新身分資料的時間空

                    檔,銀行查證變更後身分證字號及所附所得證明資料無誤後,即予撥

                    貸給車商。人頭戶於取得新車後,將新車交予邱嫌,邱嫌再轉賣不知
                    情車商,除給予人頭戶費用外,邱嫌也從中詐貸及轉售車輛權利,而

                    獲利 4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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