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8 - IFRS入門九堂課-解讀國際會計準則與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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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給特別股股東與普通股股東的金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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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配予特別股股東

                                   積欠 2011 年股利 (1,000×$2)              $2,000

                                   2012 年當年度股利 (1,000×$8)                8,000     10,000
                                     餘額分配予普通股股東                                  $40,000


                                 宣告日分錄如下:



                                 12 月 31 日      現金股利                      50,000
                                                    應付股利                              50,000


                                 若禾信公司之特別股為非累積特別股,特別股股東不得要求

                             再分配積欠股利,2012 年僅能分配當年度股利$8,000,而普通股
                             股東可分配$42,000。



                        (二)股票股利


                            股票股利 (Share  Dividends)  是指公司以發行本身之股票依比例分
                        配給股東,相對於現金股利以現金分派盈餘,股票股利是以公司自身

                        之股票分派盈餘。分配股票股利減少公司之保留盈餘並增加股本與股

                        本溢價,與現金股利不同的是,股票股利不影響權益總額與資產總
                        額。分配股票股利有下列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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