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7 - IFRS入門九堂課-解讀國際會計準則與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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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月 20 日     應付股利                50,000

                                                             現金                            50,000


                                          股利分配後導致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同時減少,但權益
                                      不受影響。就現金股利宣告與發放後之累積效果為權益總額

                                      與資產總額同時減少。

                                2. 普通股及特別股分配現金股利

                                       由於特別股股東具有盈餘優先分配權利,若為累積特別股,

                                  已宣告之股利應按特別股盈餘分配權之條件,先分配當年股利及
                                  積欠股利予特別股股東,再將餘額分配給普通股股東。

                                       假設禾信公司 12 月 31 日累積特別股面額$100,流通在外
                                  1,000 股,股利率 8%;普通股面額$10,流通在外 50,000 股。特

                                  別股股利每股$8 ($100×8%),因此每年特別股股利為$8,000
                                  (1,000×$8)。2011 年 12 月 31 日股東會決議分配現金股利

                                  $6,000,因特別股股東具盈餘優先分配權,故當年宣告股利均屬
                                  特別股股東,其分錄如下:



                                       12 月 31 日      現金股利                 6,000

                                                          應付股利                          6,000


                                       累積特別股之盈餘分配權不因本期未發放股利而喪失,本期
                                  未發放之部分可遞延至以後分派盈餘時一併發放,累積特別股積

                                  欠未發放之股利稱為積欠股利,故禾信公司 2011 年積欠股利
                                  $2,000。2012 年 12 月 31 日股東會決議分配現金股利$50,0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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