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7 - 金融科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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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創新業務模式將來自於採用「平台化 (Platform Based)」、資料 密
                           集 (Data Intensive)  以及輕資本投入  (Capital Light)。

                        3.  銀行業將會是立即受到破壞式創新衝擊的產業;但是受到最大影

                           響的將會是保險業。
                        4.  現有的業者將採取競合策略,一方面積極的與新進競爭者對抗,
                           另一方面利用現有的資源提供基礎服務給新進業者。

                        5.  監理機關、金融業者以及新進競爭者需要共同合作,探討創新業

                           務模式對於風險管理所產生的正面及負面的影響。
                        6.  破壞式創新不會是單一事件,持續的創新將會形塑新的消費者行
                           為及業務模式,對金融服務產業結構產生長遠的影響。


                             報告也提出了精簡型資訊架構:

                        1.  流線型設施 (Streamlined Infrastructure):創新科技如「平台化」
                           及「 分散式」技術,提 供全新整合及分析資訊的方法。同時方 便

                           連結能力也降低取得金融資訊及參與金融服務的成本。
                        2.  高價值活動自動化  (Automation  of High-Value Activities):許多

                           金融 創新 應用 先進 的演 算法  (Algorithms)  及高 效的 處理 能力,
                           將過去需要專業人員判斷的應用加以自動化。進而提供更便宜 、

                           更快速、擴展性更強的替代服務及產品。
                        3.  減少中介角色  (Reduced Intermediation):創新業務模式將傳統金

                           融機構擔任的中介角色,加以簡化甚至是移除,進而提供更具競
                           爭力或是更高的毛利。

                        4.  數據策略性角色   (The Strategic Role of Data):創新科技使金融機
                           構能夠獲得新的資料型態,如社群網路資料,進而以新的方法來

                           理解客戶及市場。
                        5.  利基型商品  (Niche, Specialized Products):新進競爭者專精於特

                           定領域,並設計具有高度針對性的產品及服務,加大在這些領域
                           的競爭。進 而透過解構金融服務「一站式」購買的業務模式,對

                           於金融機構產生巨大競爭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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