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7 - 金融科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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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創新業務模式將來自於採用「平台化 (Platform Based)」、資料 密
集 (Data Intensive) 以及輕資本投入 (Capital Light)。
3. 銀行業將會是立即受到破壞式創新衝擊的產業;但是受到最大影
響的將會是保險業。
4. 現有的業者將採取競合策略,一方面積極的與新進競爭者對抗,
另一方面利用現有的資源提供基礎服務給新進業者。
5. 監理機關、金融業者以及新進競爭者需要共同合作,探討創新業
務模式對於風險管理所產生的正面及負面的影響。
6. 破壞式創新不會是單一事件,持續的創新將會形塑新的消費者行
為及業務模式,對金融服務產業結構產生長遠的影響。
報告也提出了精簡型資訊架構:
1. 流線型設施 (Streamlined Infrastructure):創新科技如「平台化」
及「 分散式」技術,提 供全新整合及分析資訊的方法。同時方 便
連結能力也降低取得金融資訊及參與金融服務的成本。
2. 高價值活動自動化 (Automation of High-Value Activities):許多
金融 創新 應用 先進 的演 算法 (Algorithms) 及高 效的 處理 能力,
將過去需要專業人員判斷的應用加以自動化。進而提供更便宜 、
更快速、擴展性更強的替代服務及產品。
3. 減少中介角色 (Reduced Intermediation):創新業務模式將傳統金
融機構擔任的中介角色,加以簡化甚至是移除,進而提供更具競
爭力或是更高的毛利。
4. 數據策略性角色 (The Strategic Role of Data):創新科技使金融機
構能夠獲得新的資料型態,如社群網路資料,進而以新的方法來
理解客戶及市場。
5. 利基型商品 (Niche, Specialized Products):新進競爭者專精於特
定領域,並設計具有高度針對性的產品及服務,加大在這些領域
的競爭。進 而透過解構金融服務「一站式」購買的業務模式,對
於金融機構產生巨大競爭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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