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1 - 私人銀行與高資產顧問的第一本書-高資產顧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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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項目 子公司 分公司 辦事處
組織型態 境外公司來台投 境外公司來台設 境外公司來台設
8
資成立公司 立分支機構 立聯絡辦事處
經營型態 獨立商業行為 獨立商業行為 僅為境外公司在
反避稅條款之實施與控股規劃
台聯絡辦事處,
代理採購及銷售
事宜
可否開立 可以 可以 不可以
發票
營業稅 需按期申報營業 需按期申報營業 不需申報營業稅
稅 5% 稅 5%
所得稅 盈餘與股利所得 如有盈餘需繳納 所得稅需申報但
免繳營利事業所 營利事業所得稅 不需要繳稅
得 稅 ( 所 得稅 法 20%
§42);保留盈餘
5%
盈餘分配 盈餘分配給母公 盈餘分配給總公 無盈餘分配問題
司需扣繳 21% 司無需辦理扣繳
扣繳申報 負扣繳義務人責 負扣繳義務人責 負扣繳義務人責
任 任 任
公司願景 可以發展公開發 無法公開發行或 無法公開發行或
行或是上市櫃 是上市櫃 是上市櫃
在台負責 由境外公司指派 由境外總公司指 由境外公司指派
人 代表人 派理人或經理人 代理人
可操作標 1.( 未 ) 上市櫃股 1. 上市櫃公司股 1. 不能購買 ( 未 )
的 票 票 上市櫃股票
2. 購買不動產 2. 有可能動產或 2. 不能購買動產
不動產無法過 與不動產
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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