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2 - 上市櫃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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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上市櫃寶典
鑒於興櫃市場負有上市 ( 櫃 ) 公司預備市場之重要任務,未來應持
續朝向交易透明化、便利性及效率性等各方面前進,致力打造更具公
信力及公開安全之交易平台,藉以強化投資人信心,有效提升交易量
能及流動性,更期望能吸引更多海內外優質公司申請掛牌,活絡臺灣
資本市場之動能。
第二節 申請條件及流程
興櫃市場建置之目的係將未上市 ( 櫃 ) 股票交易納入制度化管理,
以杜絕未上市 ( 櫃 ) 股票透過盤商買賣所衍生交易糾紛之歪風,因此,
興櫃市場對於公司規模、設立年限及獲利能力等皆無設限,亦未要求
股權分散或股票強制集保,只要是公開發行公司,與證券商簽訂輔導
契約,並經二家以上輔導推薦證券商書面推薦 ( 應指定其中一家為主
辦 ),並檢送最近一個月「財務業務重大事件檢查表」,即可提出申
請,藉以促使及鼓勵更多未上市 ( 櫃 ) 公司進入興櫃市場。
此外,興櫃審查程序亦較上市 ( 櫃 ) 來得簡易且快速,不但僅採書
面審核,未作實地審查,而且從提出申請到完成登錄,僅需一~二週,
使發行公司得以簡易程序快速進入興櫃市場。
另外,配合吸引外國企業進入臺灣資本市場,以擴大臺灣證券市
場規模之政府政策,特開放外國企業來臺掛牌交易,除了集中市場及
櫃買市場之外,興櫃市場亦是外國企業進入臺灣資本市場籌資的管道
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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