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8 - 上市櫃寶典
P. 128

6        上市櫃寶典






             為了有效管理未上市 ( 櫃 ) 股票之交易流程,並因應未上市 ( 櫃 )

         公司之籌資需求,櫃買中心特別成立興櫃市場,提供未上市 ( 櫃 ) 公司
         股票合法、安全、透明之交易管道,並將未上市 ( 櫃 ) 股票納入制度化

         管理,提升未上市 ( 櫃 ) 公司財務資訊之透明度及公信力,以保護投資

         大眾,同時協助公司在上市或上櫃掛牌前熟悉證券市場相關法規及運
         作。

             不僅如此,興櫃市場可說是上市 ( 櫃 ) 公司之先修班,依現行法令

         規定,欲申請上市或上櫃之公開發行公司,須在興櫃市場登錄滿六個
         月,才得以提出上市或上櫃掛牌之申請,由此可見,所有公開發行公

         司必須先取得興櫃市場之門票,才有機會進階到集中市場或櫃買市場

         掛牌交易,因此,興櫃市場具有預備申請上市或上櫃之功能。
             興櫃市場之申請門檻相當寬鬆,在資本額、設立年限及獲利能力

         等條件皆無設限,僅須於申請前辦理公開發行及二家以上證券商推薦
         即可,主要是為了提升未上市 ( 櫃 ) 公司登錄興櫃之意願,藉以納入法

         令規範之管轄範疇,遏止地下盤商仲介買賣未上市 ( 櫃 ) 股票所衍生之

         弊端。
             從交易面來看,不同於上市 ( 櫃 ) 股票透過電腦系統撮合之交易機

         制,興櫃市場之交易方式相當具有彈性,係屬報價驅動之議價市場,
         由推薦證券商擔任興櫃股票之造巿者,對於興櫃股票負有報價及履行

         成交之義務,因此,買賣雙方必有一方為推薦證券商,以符合造市者

         市場之本質。 此外,基於議價市場交易精神,興櫃股票成交價格沒有
         漲跌幅限制,買賣當事人有決定交易價格之自由。






   118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