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8 -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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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




                     附件、出境旅客攜             帶  超額新台幣保管及處理                措施

                                                            88.12.6  財政部台財關第        880764543   號函


                     出境   旅客攜帶      超  額  新台  幣  出境,超     額  部分得依下列        方  式  擇  一  處  理  :

                     一、交由      送  行  親  友  攜回  。
                     二、若    無送   行  親  友  者  ,委  託航  空  公  司  或  船  務  公  司  出  據保  管,  俟返  國  後  憑  據
                          領回   。

                     三  、  向  駐  機  場  、  港  口  銀行以國內   帳戶   辦理存、匯       手  續  或兌換   外  幣報   請  海  關
                          登記   後  攜帶  出境。     其  相關匯    款或兌換      外  幣  ,應依管理外匯條          例  有關規

                          定辦理。


                     (三六)新台幣           郵寄    出口限在      壹仟美元       以內


                                                    85.9.19  中央銀行發行局       (85)  台央發字第      791  號函


                            :
                                                     士
                               為台灣銀行應國外人
                          旨
                     主

                               式出   口  ,請查   照  惠  予  辦理。  函請     兌購  新台  券幣案  ,本行同     意  以  郵  寄  方
                     說   明:    一、   復     貴  局  八  十五年九   月  十  四日  一  八  五  四八六  ○  一  七  -  ○○  二  號
                               二、外  函。 幣兌購    新台   幣  總  值  在  壹仟  美  元限額  內  者  ,業經本     局  八  十五

                                                          )
                                                日(八
                                    年五   月  卅  一  ,  爾後類  五  似  案件均  請  比  照  辦理。  九  號   函由台灣銀行  逕
                                                                      第四六
                                                                    字
                                                             台央發
                                              案
                                    行辦理在
                                                               點

                                               期外債申報要
                     (三七)民營事業中
                                             長
                                             92.1.29  中央銀行外匯局台央外捌字第                0920008229   號函
                     主     旨  :  「民  營事  業中   長  期外  債申報要      點  」業經本行於九十二年一                月  二十

                               九  日  以台央外     捌  字  第  0920008228  號  令發   布  ,  茲  檢  送  發  布  令  影  本
                               及法規條      文  各乙  份  ,請     查  照  。

                     說   明:    本行為統計民         營事   業中   長  期外  債  ,以供編     製  國  際  收支  平衡表    之  參
                               考,特訂定本        要  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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