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7 -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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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即期及遠期等外匯交易及報表 103
< 之三 > 95.4.3 中央銀行外匯局台央外肆字第 0950017932 號函
主 旨:貴 行 函詢 有 關受 理客 戶 辦理 預售 遠期外匯業務,得 否 以 預 支應收
帳款 融資額度支應交 割款 項 乙節 , 復如說明 。 請 查照 。
一、
復
貴
說
明:
號函 。 行 95 年 3 月 22 日台新 總 國外 部字 第 09500000789
二、 依現 行「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 管 理辦法」第 36 條 第 1 款 規
定 : 指定銀行辦理「新台幣與外幣間」遠期外匯業務 , 以有實
際外匯收支需要者為限。與顧客 訂約 及交 割 時 , 均 應 查 核 其 相
關 實際外匯收支需要之交易 文件 , 或主 管 機 關 核准 文件 。
三、 依 上 述 規定 , 辦理遠期外匯 係 以有實際外匯收支需要為 原則 ,
並 應 具 有證實外匯收支需要之交易 文件 。出口商 依照 O/A 條
件約 定出 貨後 , 將國外應收 帳款債權轉讓予 銀行所取得之外
匯 , 支應 原 辦理 預售 遠期外匯之交 割款 項 , 應 屬符合 規定。
(四)外國法人或其本國代理人,向外匯指定銀行預購遠期外匯之
相關處理事宜
95.8.18 中央銀行外匯局台央外肆 字第 0950038485 號函
主 旨:貴 分行 函詢 有 關 外國法 人 或 其 本國 代 理 人 可 否憑 主 管 機 關 核准 其
轉讓 國 內 股 權 之 文件 , 向 外匯指定銀行 預購 遠期外匯 乙節 , 復如
說明 二、三, 請 查照 。
說 明: 一、 復 貴 分行 95 年 8 月 10 日 瑞 實 ( 95 ) 155 號函 。
二、 依現 行「銀行業務辦理外匯業務 管 理辦法」第 36 條 第 1 款
:
規定
有實際外匯收支需要者為限。與顧客 指定辦理辦理「新台幣與外幣間」遠期外匯業務,以 訂約 及交 割 時, 均 應 查
核 其 相 關 實際外匯收支需要之交易交 件 ,或主 管 機 關 核准 文
。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