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7 -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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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即期及遠期等外匯交易及報表               103




                     <  之三  >                 95.4.3  中央銀行外匯局台央外肆字第                0950017932   號函





                     主     旨:貴   行  函詢   有  關受  理客   戶  辦理   預售   遠期外匯業務,得           否  以  預  支應收
                               帳款   融資額度支應交          割款   項  乙節  ,  復如說明     。  請   查照   。

                               一、
                                    復
                                     貴
                     說
                      明:
                                    號函   。 行  95  年  3  月  22  日台新    總  國外  部字   第  09500000789

                               二、   依現   行「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                管  理辦法」第       36  條  第  1  款  規
                                    定  :  指定銀行辦理「新台幣與外幣間」遠期外匯業務                             ,  以有實
                                    際外匯收支需要者為限。與顧客                    訂約   及交   割  時  ,  均  應  查  核  其  相

                                    關  實際外匯收支需要之交易               文件   ,  或主  管  機  關  核准  文件  。
                               三、   依  上  述  規定  ,  辦理遠期外匯      係  以有實際外匯收支需要為                原則   ,
                                    並  應  具  有證實外匯收支需要之交易               文件   。出口商      依照    O/A  條

                                    件約   定出   貨後   ,  將國外應收      帳款債權轉讓予          銀行所取得之外
                                    匯  ,  支應  原  辦理  預售  遠期外匯之交        割款   項  ,  應  屬符合  規定。



                     (四)外國法人或其本國代理人,向外匯指定銀行預購遠期外匯之
                             相關處理事宜


                                            95.8.18  中央銀行外匯局台央外肆                字第  0950038485  號函


                     主     旨:貴   分行   函詢   有  關  外國法    人  或  其  本國  代  理  人  可  否憑  主  管  機  關  核准  其
                               轉讓   國  內  股  權  之  文件  ,  向  外匯指定銀行      預購   遠期外匯      乙節   ,  復如
                               說明   二、三,     請   查照    。

                     說   明:    一、   復   貴  分行   95  年  8  月  10  日  瑞  實  (  95  )  155  號函  。
                               二、   依現   行「銀行業務辦理外匯業務                 管  理辦法」第        36  條  第  1  款

                                         :
                                    規定
                                    有實際外匯收支需要者為限。與顧客  指定辦理辦理「新台幣與外幣間」遠期外匯業務,以  訂約  及交  割  時,  均  應  查

                                    核  其    相  關  實際外匯收支需要之交易交             件  ,或主    管  機  關  核准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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