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6 -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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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
( 二 ) 與顧客 訂約 及交 割 時, 均 應 查 核 其 相 關 實際外匯
收支需要之交易 文件 ,或主 管 機 關 核准 文件 。
( 三 ) 期限 :依 實際外匯收支需要 訂 定。
( 四 ) 本項交易之 展 期應 依 當時市場匯率重 訂展 期價
格 ,不得 依原 價 格展 期。
(三)指定銀行辦理遠期外匯訂約及交割審核文件之補充說明
< 之一 > 89.6.23 中央銀行外匯局 (89) 台央外柒字第 040018377 號函
四、至於有 關 本 局 八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 八五 ) 台央外 肆字 第二八 ○號
函 規定,乃指定銀行辦理遠期外匯業務, 訂約 時 審 核交易 文件係 在於
確 認 外匯實需之時 點 及金額,交 割 時 審 核交易 文件係 在於確 認該 筆外
匯交易 事 實已 發生 之即時需要。本 案 貴 行 舉例函詢 以進口 短 期放 款
到 期 通知書 辦理 預購 者,交 割 時 是否 可 免 再 提示 交易 文件 一 節 , 依 上
述函意旨 , 若 確實 符合 實需 原則 ,得 免請 廠商再 提示 交易 文件 。
註: 本 函全文 列在第四 章 第二 節( 四 )
< 之二 >
94.2.24 中央銀行外匯局 (94) 台央外肆字第 0940010803 號函
主 旨:茲 重 申 指定銀行辦理「新台幣與外幣間」遠期外匯業務,與顧客
訂約 及交 割 時, 均 應 先 確實 查 核 其 相 關 實際外匯收支需要之交易
文件 ,或主 管 機 關 核准 文件 , 並 應 留檔備查 。 請 查照 。
說 明:依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 管 理辦法」第三十六 條 第一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