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6 -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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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




                                         (  二  )  與顧客   訂約   及交   割  時,  均  應  查  核  其  相  關  實際外匯
                                                收支需要之交易          文件   ,或主     管  機  關  核准  文件  。

                                         (  三  )  期限  :依  實際外匯收支需要           訂  定。
                                         (  四  )  本項交易之      展  期應   依  當時市場匯率重           訂展   期價

                                                格  ,不得    依原   價  格展  期。


                     (三)指定銀行辦理遠期外匯訂約及交割審核文件之補充說明


                     <  之一  >             89.6.23  中央銀行外匯局        (89)  台央外柒字第      040018377   號函





                     四、至於有       關  本  局  八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  八五  )  台央外    肆字   第二八    ○號
                          函  規定,乃指定銀行辦理遠期外匯業務,                        訂約   時  審  核交易    文件係    在於

                          確  認  外匯實需之時        點  及金額,交       割  時  審  核交易  文件係     在於確    認該   筆外
                          匯交易    事  實已   發生   之即時需要。本          案   貴  行  舉例函詢      以進口    短  期放   款
                          到  期  通知書   辦理   預購   者,交     割  時  是否  可  免  再  提示  交易  文件   一  節  ,  依  上

                          述函意旨      ,  若  確實  符合  實需   原則   ,得   免請   廠商再    提示   交易   文件   。
                     註:   本  函全文    列在第四     章  第二   節(   四  )

                     <  之二  >

                                         94.2.24  中央銀行外匯局       (94)  台央外肆字第       0940010803   號函


                     主     旨:茲   重  申  指定銀行辦理「新台幣與外幣間」遠期外匯業務,與顧客

                               訂約   及交   割  時,  均  應  先  確實  查  核  其  相  關  實際外匯收支需要之交易
                               文件   ,或主    管  機  關  核准  文件  ,  並  應  留檔備查    。  請   查照   。
                     說   明:依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               管  理辦法」第三十六           條  第一項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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