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 - 金融機構面臨之洗錢挑戰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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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價   格  等  禁  止  行為及內  託  經  線交易等;  託  資金、公  銀  行法中,對  財  產或  非銀  行而






                      存
                           、
                                       信
                                     理
                         款
                                                      眾
                                                                     國內
            經營
                              受
                 收受
                                                                辦理
                            (
                    業
               匯兌
                        者
                      務
                             類
                                              資公司所經營之
                                            投
                                                                     ;破
                                                               業
                                         下
                                  以
                               似
                                       地
                                    往
            外
                                及
                                  詐欺和
                                                 在我國領
                      詐欺破產
            產
                                                           域
                                               ;
               法中,
                                            罪
                                          解
                   在大
            罪
                           地區,犯毒品罪
               者;

                                           者
                        陸
                                             。
                                                        ,
                        修
                 該條在
                                                                     括
                                                                  概
                           法前後之立法模式大致
                                                14  概  相同 有 往 價證券  係兼採 外,犯毒品  務  )  和誘  與
                                              圍
                                                              調
                                                         較強
            列
                                                  ,以
               舉的
                   方
                      式,界定重大犯罪的範
                                                                罪質,
                                                                       惟
                                                    。有關
                           須
                                                 準
                                               標
            現行法已有
                                                                       差
                              超
                                            之
                                過一定金
                                                             法前後之
                                                           修
                         必
                                          額
                 單

                      析
               簡
                   分
                        如下:
            異
                                                                     本刑
                                                             凡
                                       第一
                                                                最輕
                                     項
                                第一
                                                    括
                             :
                                                      規定,
                    法前條文
                                            款採
                 修
                                                                       列
               五
                                       者皆屬
            為
                                                    同項
                                                                  下
                                                         第二
                                                             款
                                                                以
                              徒
                                               之,
                                                                     ,
                 年以上有期
                                刑之罪
                                                                罪、
                                              偽變造
                            洗錢行為之刑法
               較容易衍生
            舉
            罪、略
                            收受藏匿被誘
                    誘
                       罪、
                                                      誘
                           以
                                                                       略
                      營
                 意圖
                                                           收藏隱避被
                         利
               、
                                               加
            隸
                                     人出國、
                         業詐欺
                                                                       年
            誘
                                                                  及
               人罪、常
                                            利
                                       業
                                               罪與特別法之
                              槍砲彈藥
               交易
                                                           治走
                                            管制條例、
                                       刀械
                                                                私
                    防制例、
            性
                                                         懲
                                                                  條例、
                                       法以及在我國領
                      、
                                  破產
                         銀
            證券交易
                           行法、
                                                                     陸
                                                           外、在大
                                                         域
                                                                       地
                                           詐術使 罪、常                重 人  或使  重略 之  隱避  及 罪、  兒童 使  人為  少  奴
            14
              論者有   謂  重大犯罪之     認  定  標準  ,  應  參考之因  素包括   :  該  犯罪  是否
              產
                                                    際秩序
                        如軍火
              資  生鉅額 移轉  之  資  金;  該  犯罪  是否嚴 該  犯罪  重違反國 是否  與組織性犯罪  ,  且須進 活動  行  鉅額
                               走私等;
                                                                     集團
                      ,
                                                                   或
                金
              有所關   聯  ;  該  犯罪  是否嚴  重破  壞  銀行或  其  他金融   機構  之  穩  定及  信
              用;洗錢案例之        統計  與  分  析  資料  。參見  張夏萍   ,《洗錢犯罪及        其
              防制  措施  之研究》,中       興  大學法律研究所       碩士  論文,民國      86.1.  ,
              第  10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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