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 - 金融機構面臨之洗錢挑戰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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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洗錢的意涵
第二十五項建議 (Recommendation 25)
各國於考 量 建立 回 饋 制 度時應 參 照 清 洗 黑 錢特別行動工
作 小 組發 行之「提 供回 饋 予 申報之金融機構 和 人員之業
務 指 引 」 (Best Practice Guidelines on Providing Feedback
to Reporting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Other Persons) 。
第二十六項建議 (Recommendation 26)
當一 個 國 家 成立「金融 情 報中心」 (FIU) 時 , 應 考 慮 申
請 成為「 艾格蒙 組織 」 (Egmont Group) 之會員,亦 應 重
視 「 艾格蒙 組織 」成立 宗 旨 以及對洗錢案 件 「金融 情 報
中心」間交 換 情 資 原則 等 有關「金融 情 報中心」 角 色與
功能以及「金融 情 報中心」間交 換 情 資機制。
第二十七項建議 (Recommendation 27)
各國 應該 考 慮 採取措 施, 包括 全 國性之立法, 允 許 權 責
機關於調查洗錢案
疑犯之
及
或有關金錢之
嫌
需要,能 夠 展 延或 件時 置 , 基 於 蒐集 逮捕 證 據或 / 辨 識涉 嫌 人之
擱
扣押 ,以 免 妨 礙 「 控 制 下 交 付 」 (controlled deliveries) 和
「 臥 底 偵 查」 (undercover operations) 等 行動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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