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0 - 金融資產證券化理論與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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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證券化理論與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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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特殊目的信託 特殊目的公司
財務限制 相同 相同
依信託法、信託業法及本條例限 不得辦理其他業務及為任何人保
業務限制
制 證或背書
現金流量安排 可以發行不同到期日、不同信用 可以發行不同到期日、不同信用
品質的多系列證券
品質的多系列證券
服務機構 可自行承做或委託其他機構 必須委託其他機構代為辦理
公示催告方式 相同 相同
對抗要件 相同 相同
稱為受益證券,為證交法第 6 條 稱為資產基礎證券,為證交法第
證券發行 之有價證券,可以公募與私募方 6 條之有價證券,可以公募與私
式進行 募方式進行
無實體發行 可以 可以
課稅規定 相同 相同
投資人保護 受益人會議或由信託監察人為之 監督機構
伍 特殊目的信託與特殊目的公司的相互關係
託再
移轉給特
際慣
層架構
先
證券化 特殊目的信 計 畫 中;國 託 與特殊目的公司 例上常 見 有兩 二 制度 並非 ,例如 絕 對分立,也可 將資產信 整合 於同一項
殊目的公司,或者是兩 層 特殊目的公司,以 便 將破產隔離、 會計 認 列 及 課稅
負擔 三者 做 最 佳 的安 排 ,此 種作 法是被條例所 允 許 的,可以 說 特殊目的信 託
與特殊目的公司 既 可 競 爭 又 可 合作 ,也 展 現 出 該 條例的 彈 性 。
其 架構 茲 舉一例 16.2 說 明 美 國常用的「兩 階 段係由 創始 段式 機構 SPV 出售資產群組給第一個 架構 」( Two-Tier Conduit SPV A ),
,一
如圖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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