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7 - 我國金融機構併購問題及個案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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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美國金融現代化法與銀行跨業經營之法令探討
爭辯 。在 此 期 間, 旅 行 家集 團 (Travelers Group) 於 1997 年 併購
所 羅門兄弟 公司 (Salomon Brothers) 並於 1998 年 併購 Smith
Barney ,成為結 合 保險、 共 同基 金及證券業務於一身之投資銀
行 集 團 , 同 年聯 邦準備 銀行 暫 行 核准 花旗 控股 公司 (Citicorp) 再
與 旅 行 家集 團 合併 為 花旗 集 團 (Citigroup) ,更引 起美國國內主管
機關、銀行業及國 會各 方關 注 , 使 金融現代化法案成為全 球 關
的
焦
注
外,
此 點 。 更 由於 GSA 很 明 顯地 不 符 潮流 , 特 別 是經 過 了近
66 年之後的 研究 ,學 者 們( Barth, Brumbaugh and Wilcox, 2000 )
歸納 出 四 項:
銀行與證券業的結 盟 並非 造 成 1929 至 1933 年大 恐慌 的
主因。
自 1990 年起,銀行 早 已涉入有限的證券業務。
電 子技術 的 進 步 預期 將 會更 顯 著 地 降低 聯 盟 後的成本,
例 如資 訊 大 幅地 互 用,可大 幅地 降低 成本。
歐洲綜 合 銀行的 競爭 。
其後美國 參 議 院首 先 於 5 月 6 日 通過 「金融 服 務現代化法」
(Financial Services Modernization Act) ,而 眾 議 院 亦 於 1999 年 7 月 1
日 通過 「 1999 年金融 服 務法」 (Financial Services Act of 1999) ,
年
惟
11
乃
,
議
參
以
決
兩院 兩 法案 尚 有部分 議業已解 歧 異需 再 進 行 協 商,至 員 Gramm 1999 及 眾 議 月 4 Leach 日,
員
爭
之主要
及 白宮 商務 委 員會會 長 Bliley 之 名 將該法案 名 稱 定 為
「 Gramm-Leach-Bliley Act 」,1999 年 11 月 12 日美國總統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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