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信用卡業務及法務之理論與實務(增修訂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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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店內卡與百貨卡之差異
百 貨 卡的發卡數 量 愈 大, 百 貨 公 司自行 處 理發卡事 宜
的成本及 困 難 度 愈 高 , 愈 需 要 專門 處 理的機構 幫 助 百 貨 業
者 處 理此 種僅限 於 百 貨 店 內使用之信用卡, 故 近年來有銀
行 或 專業機構為 百 貨 公 司發行 限 於 該 百 貨 公 司 店 內使用的
信用卡, 並處 理 付 款、 帳 務 處 理等事 宜 。此 種由 專業信用
百
為
卡機構
店
。
卡,一般 代 稱 之為 貨 公 司發行 (Private Label Card) 僅 供百 貨 公 司 店 內使用的信用
內卡
店 內卡外觀 形式 上似 與 上述 二造 百 貨 卡相 同 , 僅 供 持
卡人於特定 百 貨 店 簽帳 消費。銀行業受 委 託 發行 僅 供 該 特
定 百 貨 公 司內使用之信用卡及 處 理相關事 宜 。 店 內卡的發
卡人為協辦的銀行, 提供 信用 並承擔 信用風 險 的也 是 該 協
辦銀行,與二造卡不 同 ,但發卡機構應 承擔 持卡人與 百 貨
公 司因交易關 係 發生的持卡人 抗辯或 主 張 ,則與二 方 當 事
人發卡人的 責 任 相 同 。
第二款 三方當事人卡/旅遊卡─ 1949 年出現迄今
一、旅遊卡 (Travel and Entertainment Card)
百 貨 卡雖可 提供 先消費後 付 款的便利,但 由 於不 同百
貨
飯
店
年產生大來
能一卡 公 司、 通 用,造成消費者的不便,於 、 石油 公 司 都 各 自發行其自 是 在 1949 身 品 牌 卡片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