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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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資本適足性 —— 巴塞爾風險基準資本 59
保 額 度 由 新 台幣 100 萬元 提高 至 200 萬元 、及 清 算 時存款保險公司 權 利等,均
是主要 探討 的項目。
美國的 10 萬 美 元 聯邦存款保險, 連 同 聯邦 準備 銀行 扮演 最後 奧 援 者的
角色 , 共 同 發 揮 金融安全 網 (safety net) 的 功 能,有 助 於金融 體系 的穩定及
社會 大 眾 對金融機構的信 心 。 依 「 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改進 法 案」 第 302 條 款
的 規 定,存款保險公司 須 實施風險 基準 存款保險 費 率。存款保 費 的徵 收依 風
險
不
及資本 基準 資本適足性及監理評 足三類,後者 又 分為財務健全、監理憂慮、及 鑑 兩項 標準 ,前者 又 分為資本健全、資本適足、 顯著 監理憂慮三 種 。
因此,
曾
也
率。
分類之一,而 依 前述兩項 據 以徵 標準 收不同 及每一 的存款保險 標準 分為三 費 種 分類,每一銀行將被 我 國的中 央 存款保險公司 區 分為 九 種
考慮對調 整 後 淨 值 對實 收 資本 比 率、調 整 後 淨 值 對資產 總額比 率、 逾期放 款
比 率、 不良 資產 比 率、及 顯著 財務 缺失 而 未 於 限期 內改 善 者等 情況 的金融機
構採差別 費 率。本 節 將介紹美國新的存保制度。
一、單一或差別存款保險費率
任何 在 1993 年 1 月 1 日以前,美國 其業務風險 係 採 單 一存款保險 費 率 (flat rate) 依 其存款金 的國家。 額 一 律
大小
金融機構,
不論
,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徵
100
,在
費
分及
12
分別調
的存款保
8.3
支付 收 統一的 分美 單 一保 費 。 例如 , 1990 1989 及 1991 年,每 年 初則 美 元 存款, 整 到 受 保金融機構 19.5 分美 須
元
元 , 1991 年 7 月 1 日 又 漲 至 23 分美 元 。
根據 1991 年的 「 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改進方 案」 , 單 一存款保 費 於 1992
年 底取消 , 取 而代之的是所 謂 差別風險 基準 存款保 費 。 換 言之,存款保 費 將
依 金融機構風險 大小 來調 整 ,風險 較 高的銀行將 支付較 高的存款保 費 。
二、風險基準保費的法源
根據 1991 年的 「 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改進 法 案」 之第 二 部分 「 監 督 管理
善
改
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1. 」 第 302 條 的 規 定 : 依法須 對存款金融機構建 立 風險 基準 保 費 徵 收 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