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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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資本適足性 —— 巴塞爾風險基準資本 55
有關資負表外項目的 計 算 過程 分為兩個 步 驟 。 首 先,將資負表外項目
的 名 目本金 (notional principal) 乘 上 一信用 轉換 因子 (credit conversion
factor) ,求出信用當 量 。其 次 ,將此信用當 量 視 同 資負表 上 的資產, 依 前述
的適當風險 權 數加 權 計 算 。
(三)信用轉換因子
相
依
其信用風險
的資產估 此因子主要是將資負表外項目, 計值 。信用風險因子為 便 於 計 算 也 分成 0% 大小 20% ,將其 、 50% 轉換 、及 成 100% 當
、
等 四 級。 例如 ,短 期放 款 承諾 風險 較小 而給予 0% 的信用 轉換 因子, 商 業及
保 證 信用 狀 風險 較 高而分別給予 20% 及 50% 的信用 轉換 因子。
(四)風險加權資產總額
將資負表內 不同 的資產, 連 同 資負表外項目 透 過 信用 轉換 因子求出信
用當 量 ,再 依 風險 權 數,求出風險加 權 資產 總額 。
四、風險基準資本比率
依 據 以 上 兩 小節 所述, 可 求 得 兩個主要的風險 基準 資本 比 率 : 第一類風
險 基準 資本 比 率 (tier I risk-based capital ratio) 及 總 風險 基準 資本 比 率 (total
risk-based capital ratio) 。前者是以第一類風險 基準 資本 除 以風險加 權 資產 總
額 所 得 的 比 率,後者是以第一及第 二 類風險 基準 資本 總額 除 以風險加 權 資產
總額 所 得 的 比 率。 依 巴塞爾 銀行監理委員會的 標準 ,第一類及 總 風險 基準 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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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比 率, 至 少 須 分別 達 到 4% 及 8% 的 比 率。 此外, 另 一有關的 比 率 稱 之為
第一類 槓桿 比 率 (tier I leverage ratio) ,這是第一類風險 基準 資本 除 以 平 均資
產所 得 的 比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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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風險基準資本總額不得超過第一類 風險基準資本總額。因此,在 8% 總風險基準資
本比率要求下,第一類風險基準資本比率最少要在 4% 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