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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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資本適足性     —— 巴塞爾風險基準資本           53




                    銀行業    可  說是高度    桿槓   的行業,此意        謂  銀行以    較  少的自有資本,        從事

               較大   的 放 款及   投 資等業務。簡言之,銀行業               可  說是  「  以 小 博  大 」 ,或以少數
               資本   從事  數  倍 於自有資本的       交易   。然而,資本具有          吸納   損失  、 支  持銀行資產

               成 長  、 維 持  大 眾 信  心 、及  清 算  時供  客戶   理 賠 等多項    功  能。因此,銀行        應 有足
               夠 資本   配 合這些    功  能。而   且 ,銀行風險       較大  者,   應 有  較 多資本以     承擔較大     風

               險,這    也 是  巴塞爾   銀行監理委員會之風險             基準   資本  準  則 的 由  來,該   準 則 已成

                                                       2002
                                                  。在
               為國
                                             標準
               業銀行,其第一類及  際  間  所採用的資本適足性  總 的風險  基準  資本  比 率,在主管機關的  年第三  季  時,全美國  督 促下,已分別  7,933  家  商
               高
                  達
                    健全。
               日 趨  10.18%     及  12.95%  ,  顯  示美國的  商  業銀行在資本結構及資本適足性方面
                    目前  我  國  仍 有  不  少金融機構     未  能  達  到  巴塞爾  銀行監理委員會         規  定自有
               資本對風險資產         比  率 8%  的最  低 要求,    唯  此項  規 定已成為國       際標準    ,  且 在金

               融監理    上應   用日  益  增加。因此,本章將對            巴塞爾    銀行監理委員會         現  行的國   際
               「 風險   基準   資本  指南   」    (risk-based capital guideline)   作一簡介,並說明其在

               金融監理     上  的一些   應  用。



                                 第  1  節

                                        國際風險基準資本指南


               一、風險基準資本的主要目標

                                                                   1
                    國 際 風險   基準  資本   指南  的主要目     標  是 希望   達 成 :
                    1.   法 定資本  隨  銀行資產風險       大小  而定。

                    2.   當估  計 資本適足性時,將資產負             債  表外項目的風險          (  如衍  生性金融
               商 品、信用      狀 、及保    證 業務等    ) ,  也 列 入  考慮。





               1
                   風險基準資本衡量是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研究,並經十大中央銀行總裁副署,其內容見
                於  1988  年 7 月該委員會發表的《資本衡量與資本          標準國際統合》一文。詳參考文獻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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