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5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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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章 市場風險 —— 衍生性金融商品的風險管理 387
1: 巴塞爾的衍生性商品信用風險衡量
附錄
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如同銀行的放款及投資,也面臨契約對方未能按時履約
的信用風險。因此,衍生性商品信用風險的衡量及監控成為銀行管理部門及監理機
關所關心的焦點。 1993 年 7 月,三十人小組下的全球衍生性商品研究小組提出《衍
生性商品 : 實務與原則》研究報告。該報告所提 24 項建議中,有 5 項是與信用風險
的衡量與管理有關。此外,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最初所公 布 的「風險基準資本準
則」或「巴塞爾資本協定」也是用以衡量銀行的信用風險,其中衍生性商品的信用
風險也包括在準則之內。
三十人小組對「信用風險及管理」提出五項建議,分別列在該報告的建議 10 至
建議 14 。該五項建議依次說明信用風險的衡量 ( 建議 10) 、信用風險彙總 ( 建議
11) 、獨立的信用風險管理 ( 建議 12) 、主協定 ( 建議 13) 、及信用補強 ( 建議 14) ,詳
細內容可參閱正文。本附錄將介紹巴塞爾衍生性商品的信用風險衡量。
一、衍生性商品的信用風險
衍生性商品契約的信用風險,如同任何其他銀行商品 ( 如放款、證券投資等 )
的信用風險,是指當契約對方毀約而導致銀行損失的風險。一般衍生性商品的信用
風險為目前暴險及潛在暴險之和。前者指交易對方現在毀約所引起的重置成本,後
者指契約對方未來某一時點毀約時的重置成本。目前的重置成本可以市價評價來決
定,如果市價評價值為正數 ( 即對方欠銀行金額 ) ,則銀行目前暴險等於正的市價評
價值;如市價評價值為負數 ( 即銀行欠對方金額 ) 或零,則銀行目前暴險等於零。
潛在暴險是比較難以計算的,因為未來暴險是未知而需加以估計推算的。交易商使
用蒙地卡羅、歷史模擬、或選擇權訂價模型來計算預期或最大 ( 或最壞情況下 ) 潛
在暴險。
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對潛在暴險是以一簡單的名目本金加成法 (add-on
method) 來估計。因為潛在暴險是契約剩餘到期日及契約類型 ( 如利率或匯率契約 )
的函數,金融監理機關因此邀請學者及專家以前述模擬或模型計算出一套信用轉換
因子 ( 詳附表 16-1) ,來估計可能的潛在暴險。巴塞爾潛在暴險即名目金額乘上附表
16-1 中的信用轉換因子百分數而得。
現在以附表 16-2 中的五個例子來說明衍生性商品的信用風險計算。設一個 3 年
期單一貨幣之固定對浮動的利率互換契約,其名目金額為 1,000 萬美元。因為信用
風險為目前暴險及潛在暴險 兩 者之和,前者可以市價評價的正值來衡量。該契約的
市價評價值為正的 20 萬美元,所以該契約的目前暴險為美金 20 萬美元。潛在暴險,
依巴塞爾資本準則,等於名目金額乘上 已 知的信用轉換因子,即 50,000 美元 ( =
10,000,000 美元 × 0.005) 。信用轉換因子 0.005 來 自 附表 16-1 ,因為本例換率為一 種 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