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0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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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




               (一)信用風險


                                         (
                                                 清
                                          算時及
               的風險。銀行  廣義  言  之,信用風險 應 評估  客戶  清 包括  清  算風險 算前的信用風險。在  )   是指金融機構交易對  清  算 日  方未  能  履約 方
                                                                               ,交易對
               違 約  的信用風險等於銀行           應 收  現  金或  證券總值     。在  清  算前,信用風險是目前
               風險及    未  來 潛  在風險估計     值  兩 者  之 和  ,前  者 以重置成本衡量         ——  即目前市     價
               或 未  來支  付現   金 流  量的  折現值    ,後  者 主要是    未  到期期   限  、預期   價格   、及預期

               利率   波動  性的   函 數。銀行對交易         者 及大型    衍 生性商品     客戶應    以 模擬   分析或其
               他複雜    技術   ,對小型最      終  使用  客戶  可 採簡單    的百分比     附  加 法  ,來衡量    潛 在風

               險。不    論 那  一 種方法    ,銀行衡量風險的          假 設應合    理且以    審慎方法     行之。
                    為減少交易對       方  的信用風險,銀行可           採  用  互 沖   (  淨額  )   協  定、增提  擔  保

               品、或第三

                                                 擔
                                 措施
                                             定或
                                        但協
                                                          以在有關
               映 出此等減少風險   者  保  證  等信用  ,  補  強  措施  。在此 保  必須  情  況下  ,銀行的信用風險衡量  轄 區 具  法 定強制性為前  應  反
                                      伸
                                 應延
               提,此
                                        至
                                                             序
                                                          程
                                                  一
                         應
                                                    包括
                    銀行 法  定強制性  對  每  一  往  來  客戶建 交易對  立 方  的  破  產 清  算及  。    清  算時的信用風險  限  額
               (credit risk limits)  。一般的  政策  是在信用額度       未  批  准 前,不   得  與對  方 進行交
               易。信用風險        限 額  核准  過  程 因銀行而    異  ,一般共同的準則是信用風險                限 額  應
               由與   衍 生性商品交易        無 關的  人員決    定,而且     應採   用與銀行其      他 業務一    致 的標
               準,   核 定的信用額度大小          應 與銀行    政策   及對  方  風險  相  配 合 。如超    逾  信用風險
               限 額,此等例外        應依   銀行  政策   與  程 序 處  理。此外,銀行報告          應 及時提供交易
               員 與信用主管有關信用風險及                核准  信用額度等準        確 的資   訊 。

               (二)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是由於不利的市場                價格   或 價格波動     性  變動  ,而   造  成的銀行     財
               務 狀況   風險。期     貨  與 互 換  的市場風險     類似   ,兩   者 均 肇  因於標的    物價格    或利率

               不利的    變動   ,  選擇權   的 價格    (  或 權  利金  )   則  尚受  標的  物價格波動   性與到期期
               限 等因   素 的  影響  。此外,市場        流  動 性及  當 地或   世 界 政  經 事件  也 會導   致 市場風

               險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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