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4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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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
三、銀行收支的主要項目
(一)淨利息收入
淨利息收入是 總 利息收入 (total interest income) 與 總 利息支出 (total
interest expense) 兩 者 的 差 額,前 者包括 來 自 放款與 租賃 、 證券投 資、同業
存放、出 售 聯邦 基 金與 附賣回協議 、及資產交易等 ; 後 者 指對定期與 儲蓄 存
款、
。
支 付 貨幣 市場帳 戶 、定存 單 (certificate of deposits) 、及其 他借 入款等的利息
總 利息收入及淨利息收入均是以 課稅 等 值 (tax equivalency) 基礎 來分
析。由於 免稅 的 政府債券未 能反 映 其經 濟價值 ,為使 課稅 (taxable) 及 免稅
(tax - exempt) 債券 能 依 同一 基礎 比較,所以 總 利息收入及淨利息收入均 須
反 映 不 必付稅 的部分。
淨利息收入分析因 考慮 與放款有關的 手 續 費和 成本,而使 會 計 處 理 變
得 較為 複雜 。例如, 1987 年生效的 「財 務 會 計公報準則 91 」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 Board No.91) 為 承作 放款有關不可 退回手 續 費 及成本的
計
會
1. 處 理原則。 承作手 簡言 續 之,該 (loan origination fees) 會 計原則 包括 : 應 於放款期 間 加以分 攤 ,以
費
放款
作
為
)
某些直接
2. 殖 利率 ( 增 項 放款 調整。 承作 成本 應 於放款期 間攤 銷,以 作 為 殖 利率的減 項 調
整。
3. 除 非 某些 例外,大部分放款 承諾費 收入 應予遞延 分期入帳。
4. 放款 手 續 費 、 某些直接 放款 承作 成本、及 購買 放款的 溢價 或 折價 ,
一般以利息 方法 (interest method) 作 為 殖 利率調整。
(二)非利息收入
非利息收入是銀行盈餘的第二 項 主要來 源 , 它 主要是 手 續 費 性質,如
存款服務
費
、信託部門收益、不
、
佣
雜項
費 、及其 他 放款 手 續 費 等。有時銀行的交易 動 產抵 押 放款 續 按 期 攤還 金、及 服務 費 、放款 交易收入 承諾
手
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