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管理績效 —— 資訊公開揭露 271 1.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2.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三、銀行應將前開重要財務業務資訊自行於其網站上公布,於每營業年度終了後四 個月內公布年度財務業務資訊,每半營業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公布半年度財務 業務資訊,每營業年度第一季及第三季終了後一個月內公布各該季財務業務資 訊。網站上公布之前開資訊應至少於網站上保留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