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6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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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
Leach - Bliley Act (GLBA) 中有關條款,該 等 條款禁止一金融機構揭 露非 公
開私人 資訊給與該機構 無 關的 第三 者。
17. 法規 Q —— 禁止 對活 期存款 支付利息 (12CFR217) 。該法規禁止會 員
銀行 對活 期存款 ( 如 支票帳 戶 ) 支付利息 。
18. 法規 S —— 金融機構 提 供金融 記錄 的 償付 及 某些 金融 記錄 的 記帳 要
求 (12CFR219) 。該法規規定當金融機構 提 供客戶 記錄 給政府主管機構時的
費
非
報規定。
及
銀行金融機構從事國際
及 率 與條款, 且說明 當要保存款金融機構從事國內 電子 資金 移轉 時的 帳簿 電子 申 資金 移轉和 要保存款
。該法規規定證券經
(12CFR220)
商及 19. 自 營商 法規 ( T —— 經 銷 商及 自 營商授信 員 ) 的授信 ( 參照法規 U 及 X) 。 銷
包括國家證交所的所有會
20. 法規 U —— 銀行、經 紀 商、及 自 營商以外法 人 , 對 購 買 或持有 擔 保
股 票 的授信 (12CFR221) 。該法規規定銀行、經 紀 商、及 自 營商以外法 人 ,
對 購 買 或持有 擔 保股 票 的授信融資 ( 參照法規 T 及 X) 。
21. 法規 V —— 公平信用 申 報 (12CFR222) 。該法規 提議執 行「公平信用
申 報法案」中有關金融機構給予其 附屬 機構 某些 消費者資訊的通 知 及 選擇 性
退出 (option-out) 條款。
22. 法規 W —— 銀行及其 附屬 機構間的交易 (12CFR223) 。該法規 執 行
聯邦準備法案中
及
23. 法規 X —— 23A 證券信用的 23B 條款,以限制銀行與其 借 款戶 (12CFR224) 附屬 。該法規適用 機構間的交易。 於 依 據 ( 美
國法律、法規 T 、及法規 U) ,在美國 境 內外以購 買 證券為目的而授信的 借 款
戶。
24. 法規 Y —— 銀行控股公司及銀行控制的改 變 (12CFR225) 。該法規適
用 於 銀行控股公司 (bank holding company, BHC) 之銀行及 非 銀行的 擴充 、
法律不 許可 之 非 銀行權 益 的 出售 (divestiture of impermissible nonblank
interests) 、 個人對 銀行併購、及金融控股公司的設立及業務。
25. 法規 Z —— 放款 真 相 (12CFR226) 。該法規設立一統一方法以 計算 授
信成本、授信條款揭
不公平或
26. 法規 AA —— 露 、及解 決某些 行為或 授信 類型帳 務 (12CFR227) 戶的 錯誤 。 。該法規建立消
實
詐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