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2 - 銀行法法令彙編(增修訂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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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銀行法法令彙編
十五、釋 示 銀行內部 控 制及 稽 核制 度 實 施辦法第 7 條第 1 項「銀行內部
控 制制 度 ,應經 董 ( 理 ) 事 會通過 」。
金管會 95.2.27. 金管銀 字第 09585005530 號令
銀行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5 條銀行之內部控制制度,除其他
法 令另 有規定外, 依 同 辦法第 7 條規定,對於銀行 組織 規程、與整 體 經
營 策 略 、 重 大 政策 或 重 大 風險 相關之管理章則及業務規 範 ,應 經董 ( 理 )
事 會 通 過 ,其 餘 得依董 ( 理 ) 事 會 通 過授 權之內部分 層 負責 授 權規定辦
理。
十六、有關 94 年 8 月 11 日 金管銀 字 第 0945000575 號 函 ( 請 參閱 前
則 ) 規定適用範圍相關 說 明。
金管會 96.1.23. 金管銀 字第 09685000680 號函
主 旨 : 本 會 94 年 8 月 11 日金管銀 字第 0945000575 號函 規定適用之
範圍 ,不 包括 銀行 ( 含 本國銀行及外國銀行在 台 分行 ) 接 受 其具
隸 屬關係子銀行、 海 外分行、 海 外 聯 行或其他銀行 同 業 等 之委
託,處理或核 准 其客戶之開戶申 請 ( 含 客戶開戶證件之 確 認 與對
保事項 ) 、收 取 存款,及代客戶 填 寫 或轉 送 存款開戶申 請 表格,
請 查 照 轉 知 。
年
誤
說明
一、
:
邇
0945000575 來 迭 有本國銀行 號函 有關銀行接 解本 會 94 受 委託作業服務規定,並 8 月 11 日金管銀 字第 本
向
會 申 請 接 受 委託辦理 海 外分行之客戶開戶證件之 確 認 與對保
情 事, 經 查與本 會 93 年 11 月 30 日金管銀 字第
0935000564 號令 規定「外國銀行在 台 分行接 受 客戶要求提
供 其 總 行或 總 行指定分行存款帳戶開戶資 訊 應注意事項」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