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1 - 銀行法法令彙編(增修訂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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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通則       263




                                                    件
                                            附
                                              下
                            受
                                                                   :
                  二、銀行接
                                                  書
                                          檢
                       董   (  理  )  委託作業,應 事  會決議錄  或  授  權人  列 員  出具之  函  報本 同  會  備查   (  外國銀行
                                                               函
                                                            意
                        在 華 分行可   由總  行 授  權人  員 出具  同 意 函 ) 。
                       若涉  及 海  外之委託作業,出具        當 地 主 管機關   同 意  函 ,或其
                        他足以證明其合法性之相關文件               (  含 客戶資  訊 保 密  ) 。
                       作業  計畫書:
                        1.   接  受 委託事項及  範圍  。
                        2.   作業  方式  及 流  程。
                        3.   風險  管理。

                        4.  5.   內部控制原則。
                          安全控管。
                        6.
                           接
                                                              應與銀行之文
                           ( 客戶權益保障原則  受 委託處理之相關文件、客戶資  :含  客戶資  訊  保  密  、  防火牆  之設  置
                                                          料等
                           件區  隔 ) 。
                        7.   負責本作業人     員  相關  從  業  經  驗  或專業  訓練  之證明文

                           件。
                        8.   其他  經 本 會 規定應提出之資     料 或文件。
                  三、銀行接     受 委託作業並應      依下  列事項辦理     :

                       銀行接   受  委託作業,應     確 保對  該 項作業之控管,        善盡  受 託
                        機構之責    任  。

                     
                        銀行接
                        項 下 。  受  委託作業所生之收益,應         確  實  反  映  於其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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