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4 - 銀行法法令彙編(增修訂七版)
P. 264

256     銀行法法令彙編




                                                  廣
                        卡機構所屬
                                                        不
                                                          得
                        上另  行附  加  職員 選  及委外行  經  銷  推 同  人  員 請  之卡  於信用卡申 片  」。     請書
                                              客戶
                                  勾
                                      其他非
                                                    意申
           九、「   加 速 降 低  本國銀行    逾  期放款措施」。
                                 金管會   96.2.15.  金管銀   字第  09610000050  號令修正
           一、  前 言
               為  降低  本國銀行逾期放款及逾期放款             比率  , 強 化 經 營  體 質,  健 全金
               融  市 場,  爰 修 訂  「 加 速  降低  本國銀行逾期放款      措 施」,   針 對本國銀

               行逾期放款
                                                    全銀行申
                             施,
               低  者 施予  獎勵  情形 措  之  輕  重  程度施予不  化  該等  同  監理 健  措  施,對於逾期放款  請案  件之相關作  比率
                                 藉
                                    由簡
                                              財務
               業  流 程,以  鼓 勵  金融  創  新及  帶  動金融  市 場 活 潑 化 ; 對於逾期放款      比
               率過  高 者 則施予不    同 處  置措  施,以發    揮 例外管理之     效 果  。
               另由  於銀行轉    銷  呆帳時,銀行資本        會受  影響  ,進  而 影響  銀行之資本
               適足  率 ,  爰 銀行逾期放款與其資本適足            率 息息  相關  ;  是 以,本   措 施

               雖  以逾期放款    比率  為 單  一指標,    惟主  管機關   採  取 獎勵  措 施時,   仍會
               要求銀行    須達到最    低  資本適足    率  及提足備   抵  呆帳   (  係指  最近  一 次 金
               融  檢 查報告、   會計師   查核報告及      依 銀行自行申報之放款分類標準應

               提之備   抵  呆帳  皆 已  提足  者  ) 。至於資本適足     率未符   合 主  管機關規定
                                  44
           二、適用對  者  ,則  另依  及逾期放款 銀行法第  比率  條規定處 之 認 定     置  。
                     象
                 本 措 施之適用對    象 為本國銀行      (  不 包括  工業銀行  ) 。
                 為 促使  本國銀行   加 速  整併,   因 整併所增    加 之逾期放款,      得由主    管
               機關  衡 酌於   2  年內  暫 不  納 入 本 措 施逾期放款   比率計算    ,  即仍依   整併

               前  原逾期放款    比率  適用各項    獎勵  及處   置措  施。
   259   260   261   262   263   264   265   266   267   268   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