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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肆篇)
商已經將款項撥付給來借牌的公司,被拒付的結果若撥付的款項無法追
回,全要自行負擔,造成出口商財務損失。
即使交易方式採用託收,等國外買主付款後才拆帳,還是會有問
題。實務上就曾發生過出口商借牌他人,結果國外買主收到貨才發現裏
面全是破銅爛鐵,引發的貿易糾紛全要記在出口商頭上,來借牌的人早
就跑掉了。出口商不僅有財物損失,最嚴重還可能因貿易糾紛,被停止
出進口人資格,正常業務全部遭殃。
進口商借牌他人一樣會有風險。就算來借牌的公司把貨款都預先繳
齊,由進口商代為開狀,在進口報關時,被海關查驗發現單貨不符,進
口商少則要代人補稅。如果挾帶進口的是槍支、毒品等違禁品,進口商
還要吃上走私的刑責,後果不堪設想。
實務上也發生過這樣的案例。進口商借牌他人,報關單上載明進口
的是ㄧ些廢五金,課徵稅率很低,結果在報關時被海關抽查,開箱ㄧ
看,裏面都是精密的軸承,屬於高稅率的汽車零件。海關依照關稅法的
罰責,一口氣就像進口商追繳了新臺幣 400 多萬元稅款,借牌的人遠走
高飛,進口商此時只能啞巴吃黃蓮。
出口廠商碰到他人前來借牌,最好的辦法就是請他自己申請登記出
進口廠商。現在到經濟部國貿局的申請作業十分簡便,依據「出進口廠
商登記管理法」,廠商只要填妥申請書、簡附公司登記證明檔,就可以
書面或傳真方式處理。
往來銀行為保障貿易商權益,遇有不尋常的進出口項目時,多半會
主動暫停廠商的開狀或押匯額度,以避免廠商受到財務損失或貿易糾
紛,這點乃出於好意。如果廠商確實另有需求進出口特殊項目,可向銀
行說明,以恢復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