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6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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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肆篇)
付款的交貨條件,依此條件交易,賣方將貨物裝運出口後,即將
貨運單據 (Shipping Document) 直接交買方提貨,有關貨款記入買
方戶借方,等約定期限 (如每三個月或六個月) 屆滿時,在行結
算,由於此記帳方式對賣方而言風險較大,其作業流程如下:
1. 買賣雙方訂立契約。
2. 交運貨物取得提單。
3. 郵寄提單直接交予買方。
4. 買方憑運送單據報關提領貨物。
5. 屆期,買方申請匯出貨款。
6. 進口地匯款銀行郵寄匯出款通知。
7. 出口地付款銀行將匯入款到達通知出口商。
8. 賣方向付款銀行辦理領款手續。
9. 付款銀行將匯入帳款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