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6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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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肆篇)






                             付款的交貨條件,依此條件交易,賣方將貨物裝運出口後,即將
                             貨運單據 (Shipping Document)  直接交買方提貨,有關貨款記入買

                             方戶借方,等約定期限 (如每三個月或六個月)  屆滿時,在行結
                             算,由於此記帳方式對賣方而言風險較大,其作業流程如下:




























                            1. 買賣雙方訂立契約。
                            2. 交運貨物取得提單。
                            3. 郵寄提單直接交予買方。

                            4. 買方憑運送單據報關提領貨物。

                            5. 屆期,買方申請匯出貨款。
                            6. 進口地匯款銀行郵寄匯出款通知。

                            7. 出口地付款銀行將匯入款到達通知出口商。
                            8. 賣方向付款銀行辦理領款手續。

                            9. 付款銀行將匯入帳款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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