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1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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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出口押匯相關疑難問題  129


















                                  為深入探討貨物運輸之風險,選擇適當之運輸保險,請將協會貨物

                             基本險 (新、舊) 之條款譯釋,並說明保險人承保範圍。




                                  近年來,由於科技進步、工商發達、國際間貿易頻繁、運輸工具大

                             幅改進,使得延用 200 多年之舊式保險條文 (LLoyd′s S.G  policy 及 1963

                             年起所使用之貨物條款)  無法滿足實際需要,於是聯合國貿易暨發展協會
                             (UNCTAD)於 1968 年推出討論謀求改進,直至 1978 年始說服一向保守的
                             英國,遂在 1981 年倫敦保險人協會 (Institute of London Underwriters) 終

                             於制定了貨物運輸保險新保單及新協會條款,內容格式簡潔易懂,此項

                             新條款在 1982 年 1 月 1 日起開始使用,新條款推出以來已匯 20 餘年,但
                             事實上並未在世界各地完全取代舊條款,目前新舊條款仍然並行使用,

                             茲將 1963 年協會貨物基本險條款內容(簡稱舊保險)及 1982 年協會貨物基
                             本險條款內容 (簡稱新保險)  題列並譯成中文,及保險人承保範圍,列表

                             供參。
                                  一九六三年協會貨物基本險條款內容

                                  一九六三年之協會貨物水險條款最常用之平安險、水漬險及一切險
                             三種條款均為十四條,其內容除第五條為各險種承保範圍彼此不同之

                             外,其他大致相同,現逐條詮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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