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銀行家雜誌第1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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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金融從業人員最初也許充滿道德理想,但往往實務上面臨最大的考驗就是利益問題。(圖/達志影像)
資規劃以及資產配置等財務目標。一位稱職的理 筆者多年前就曾親眼見到不堪受損的客
專必須充分了解各種金融商品的屬性與風險所 戶,抬棺材到某銀行抗議,白布條上還聳動地
在,為客戶配置適合的財務工具或計劃,並向客 寫著「還我棺材本」,讓筆者至今印象深刻!
戶充分解釋相關費用及稅務問題。 當時曾聽在銀行任職的學生說:「銷售一樣金
然而在實務上卻面臨最現實的問題,即是利 額的連動債和基金,賣連動債可多拿到好幾
益。利益問題來自兩方面:一是公司利益,另 倍的績效獎金。」利之所趨自然會誘使一些銀
一是理專個人利益。就公司利益而言,有些銀 行強迫行員銷售高利潤、高風險商品,理專迫
行可能基於公司的最大利益,要求理專在特定 於壓力不想賣都不行。近幾年的例子則是TRF
時間全力推銷某商品。筆者在大學財金系任教多 (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目標可贖回遠
年,常會聽到在銀行工作的畢業系友抱怨這類的 期契約),只是銷售目標從個人轉向企業戶。
事。明知道商品不可能適合每一位客戶,但礙於
公司的規定以及考績壓力,不得不對每位上門的 商品是中性的
客戶都推銷一樣的商品。若是穩健或保守型的商 理專應傳達完整訊息給客戶
品也就算了,偏偏該類商品往往都是高利潤、高
風險,公司基於利益硬要推銷該類商品給不適合 必須強調的是,筆者常在演講、課堂或媒
的投資人,日後若市場出現大波動時,勢必引發 體訪問時提到:「商品本身是中性的,沒有好
大規模客訴,當年的連動債(現已正名為「結 壞之分,只有適不適合。」若真的是不好的商
構型商品」)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品,自然就會被市場淘汰;若能長時間存在於
台灣銀行家2018.9月號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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