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銀行家雜誌第1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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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金融從業人員最初也許充滿道德理想,但往往實務上面臨最大的考驗就是利益問題。(圖/達志影像)

              資規劃以及資產配置等財務目標。一位稱職的理                                 筆者多年前就曾親眼見到不堪受損的客
              專必須充分了解各種金融商品的屬性與風險所                             戶,抬棺材到某銀行抗議,白布條上還聳動地

              在,為客戶配置適合的財務工具或計劃,並向客                            寫著「還我棺材本」,讓筆者至今印象深刻!
              戶充分解釋相關費用及稅務問題。                                  當時曾聽在銀行任職的學生說:「銷售一樣金
                  然而在實務上卻面臨最現實的問題,即是利                          額的連動債和基金,賣連動債可多拿到好幾
              益。利益問題來自兩方面:一是公司利益,另                             倍的績效獎金。」利之所趨自然會誘使一些銀
              一是理專個人利益。就公司利益而言,有些銀                             行強迫行員銷售高利潤、高風險商品,理專迫
              行可能基於公司的最大利益,要求理專在特定                             於壓力不想賣都不行。近幾年的例子則是TRF
              時間全力推銷某商品。筆者在大學財金系任教多                            (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目標可贖回遠
              年,常會聽到在銀行工作的畢業系友抱怨這類的                            期契約),只是銷售目標從個人轉向企業戶。
              事。明知道商品不可能適合每一位客戶,但礙於

              公司的規定以及考績壓力,不得不對每位上門的                            商品是中性的
              客戶都推銷一樣的商品。若是穩健或保守型的商                            理專應傳達完整訊息給客戶
              品也就算了,偏偏該類商品往往都是高利潤、高
              風險,公司基於利益硬要推銷該類商品給不適合                                 必須強調的是,筆者常在演講、課堂或媒
              的投資人,日後若市場出現大波動時,勢必引發                            體訪問時提到:「商品本身是中性的,沒有好
              大規模客訴,當年的連動債(現已正名為「結                             壞之分,只有適不適合。」若真的是不好的商
              構型商品」)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品,自然就會被市場淘汰;若能長時間存在於





                                                                                          台灣銀行家2018.9月號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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