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2 - 金融挺都更
P. 142

金融挺都更





                 對一個發展成熟的城市來說,都市更新無法繼續、建商投資

            意願低落,整體都市沒有建設,勢必拖累都市繁榮與國際化的腳

            步,而且也戕害了人民所擁有的居住安全保障基本權益。在國人
            自有住宅率高達85%的情況之下,房地產價格若於短期間快速崩

            跌,對於個人財富以及國家總體經濟發展絕非好事,因為房地產

            業無法健全發展,將導致關聯產業經營蕭條,企業歇業、員工失
            業,嚴重衝擊國家經濟成長!


            ╠    政府曾立法鼓勵推動都市更新

                 政府自1998年11月11日公布施行《都市更新條例》以來,其

            主要的目的,就是希望透過立法,落實都市計畫,促進都市土地

            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保障居住
            者權益,增進公共利益。同時設計了以下的鼓勵措施:

            (一)大多數人同意即可實施
                 更新事業計畫只要獲得更新單元內大多數人數及產權面積之

            同意,就可以實施,不必獲得每一個地權人的同意。實施者申請

            建築執照時也不需要取得地權人的土地使用同意書。此一同意的
            門檻在政府劃定的都市更新地區較低,在未劃定都市更新的地區

            較高。

                   1. 更新單元內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最低比例:劃定為

                     都市更新地區(3/5),未劃定為都市更新地區(2/3)。



                                      130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