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0 - 金融挺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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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挺都更





                 行為「都更投資信託基金」,我認為該傾政府、民間建商、

                 房屋所有權人、銀行業者之力,來完成一個旗艦案,俾利發

                 行一檔基金,等到之後這類商品愈來愈多,發展成熟,就可
                 成為釐平都更所需經費的重要工具,建立起一套循環模式,

                 亦即建商先靠銀行融資,然後透過這類證券化發行的商品,

                 把融資的資金回收進來,接下來又可再資助另一個新的都更
                 案,然後再透過證券化商品包裝的方式,再把資金收回來,

                 如此循環資金運用,放大乘數效果,如此,台灣的都更將可
                 金流無虞,開創另一片天。此外,重建基金及都更基金在進

                 行都更前,也可以進行儲蓄或投資,成為融資、投資市場有

                 長期穩定的活水源頭,不但活化都更也活絡金融。


            ╠    建立仲裁機制以解決都更爭議


            問:您覺得日本還有哪些都更發展經驗及制度值得台灣借鏡?

            答:除了上述的市地重劃之外,我認為開發利益的歸屬,日本

                 經驗也非常有參考的價值。在台灣,在分配時是按原地主

                 與實施者(建商 )所持有資產的價值及投入成本,依價
                 值比例法來分配,由於台灣的土地成本非常貴,因此往往

                 地主及建商分到大部分的開發利益,難實踐「增進公共利
                 益」的都更目的,但在日本就不是這樣,他們是採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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