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9 - 金融挺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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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論述思辨





              ╠    金融業應增加都更投資金融商品


              問:您認為要金融業可如何多元化活絡都更金流?


              答:在推動都更上,金融的力量非常重要,因為金流是不可或
                   缺的面向,銀行、保險,以及信託、基金商品等方式,都

                   可以做為活化都更金流的重要工具。先講一般我們所繳的

                   社區管理費,我認為,社區管理費,某一部分應要涵蓋未
                   來重建的費用在內,倘若管理費以「建物所有人重建基

                   金」專戶的形式存在銀行,那麼未來執行都更時,這等於
                   是重建的「自備款」,若有3成,另外7成再由建融的融資

                   貸款來分擔。

                   另一種形式,北歐國家常見的由保險公司來重建,也就是建
                   物所有權人投保建物的產險,除在保期中建物倒塌,由保險

                   公司理賠重建外,倘若在 30、50 年保期屆滿後,房子未倒
                   塌,亦將由產險公司依約及屆時的法令負責重建。此外,我

                   也強調一點,房屋稅、地價稅,應有一定的比率,每年提撥

                   出來,做為政府的都更基金,來累積基金的規模做為財源。
                   除了上述的融資、保險公司出面之外,金融業還可以再投入

                   的,就是金融商品的增加,例如類似於Reits商品。說到這個

                   部分,台灣現在最缺乏的,就是一個都更旗艦案,一個可以
                   做為號召的成功案例、代表作,有了這個,就可以包裝、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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