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不動產租稅規劃(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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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取得不動產的稅捐,係指以取得不動產所有權的人
為納稅義務人的稅捐,取得不動產的方式以有無支付對價可
分為,有償取得與無償取得,其所應負的稅捐並不相同,茲
分析如下:
第一節 有償取得的租稅規劃
第
有償取得不動產係指以買賣或交換方式取得不動產,其 三
章
稅捐負擔包括契稅、印花稅。
取得不動產的租稅規劃
壹、買賣取得的規劃
一、契稅
不動產買賣應課契稅,但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
免徵契稅 ( 契稅條例第 2 條 )。故契稅並不只限於房屋,土地
的移轉也會產生契稅,但是因為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的土
地免徵契稅,目前大多數土地已開徵土地增值稅,故實務上
買賣不動產大多僅對房屋部分課徵契稅。
房屋買賣契稅,依規定是由「買受人」即買方申報繳納
( 契稅條例第 4 條 ),其須繳納之買賣契稅稅率為「契價」的
6%( 契稅條例第 3 條第 1 款 )。所稱契價,以當地不動產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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