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不動產租稅規劃(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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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課稅要件。例如,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明知贈與的土地,
不符合農地作農業使用 [3] 的要件,卻以偽造的土地農用證明申
報遺產稅,要求國稅局給予免稅的優惠,或者二親等之間的
財產無支付價款,卻刻意製作虛偽不實的資金流程,以規避
贈與稅的課徵。
[5]
逃稅的行為若涉到以詐術 [4] 或不正當的方法 ,除了各項
稅法對於行為人定有處罰的規定外,稅捐稽徵法條更訂有以
刑罰的規定。依稅捐稽徵法第 41 條規定:「納稅義務人以詐
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該條的規定僅對於
納稅人,故意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者,追究其刑
事上的責任,對於因過失行為造成逃漏稅結果者,並不會追
究其刑事責任。另同法第 43 條規定:「教唆或幫助犯第 41
條或第 42 條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
六萬元以下罰金。( 第 1 項 ) 稅務人員、執行業務之律師、會
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 第 2 項 ) 稅務稽徵人員違反第 33 條規定者,除觸犯刑法者
移送法辦外,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第 3 項 )」故
專業人士故意教導納稅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有可能
構成犯罪的行為,所以專業人士必須認清租稅規劃的合法界
[3]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依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 11 條規
定,應向直轄市或縣 ( 市 ) 政府提出申請。
[4] 所謂詐術乃指以虛偽不實的文件或陳述等「積極」的行為,使稅務機關陷於錯誤。
[5] 不正當的方法乃指詐術以外,足以使稅務機關發生錯誤的「積極」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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