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9 - 授信管理:法規制度與融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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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營建業的主要法規與融資架構




                             款,發放「現金股利」的融資架構,以及如何透過銀行保證發行「轉
                             換公司債」的架構,謹此說明。











                             一、解釋名詞


                             1. 「法拍屋」資訊與「金拍屋」資訊
                             2. Idle Cash 與 Convertible Bond

                             3. 消滅公司、存續公司與目標公司
                             4. 固定長期適合率與財務槓桿比率
                             5. 流動比率與速動比率



                             二、簡答題


                             1. 請根據銀行法第 72 條之 2 規定,說明「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
                                與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的關係?再者,請依銀行法第 38 條

                                規定,說明購買或建造住宅和企業用建築,受到什麼借款期間的規
                                範?
                             2. 基於信用風險的控管目的,金管會以行政命令函示本國銀行,須於

                                2016 年底前,將不動產放款 (包括購置住宅貸款、修繕貸款及建築
                                貸款)  的備抵呆帳提列比率,應至少達到承作餘額的多少比率?

                             3. 為避免建設公司不當「養地」,主管機關對銀行新承作的土地融資
                                案,有哪些特殊規範,請簡述之?
                             4. 為避免壽險公司圈地養地、獲取暴利之情況發生,主管機關在「保

                                險法」如何規範不動產的投資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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