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5 - 授信管理:法規制度與融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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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8 章│銀行與借款客戶的治理機制和社會責任
一、股權結構與核心代理問題
1. 「利益一致」與「掠奪利益」的爭辯
股權結構存在兩種極端假說:(1) 管理者與股東利益一致假說
(Convergence-of-Interest Hypothesis),此假說認為管理者的持股比
率越高,或公司的股權結構越集中,管理者的經濟利益將與公司
其他股東越一致,可望降低經營過程的溝通成本與監督成本,並
促成公司價值實質地提高。(2) 管理者鞏固個人利益或掠奪他人利
益假說(Managerial Entrenchment Hypothesis)認為,控制股東或高
階管理者受到個人私利引誘,透過表決程序和管理職權,主導經
營決策,最終目的在於鞏固「大股東」利益、掠奪公司財富,所
以此假說主張「股權結構越集中、公司價值越低」。
Jensen-Meckling (1976) 曾在代理理論 (Agency Theory) 中指出,
股權集中於管理者時,管理者的特權消費、怠惰和追求「非最
佳」的公司價值與行為,若產生經營損失,該損失將大部分由管
理者自行承擔;因為其認為公司與個人利益密不可分。因此,管
理者不可能下達不利於公司價值的決策,符合「管理者與股東彼
此利益相一致」的假說。不過,Morck-Shleifer-Vishny (1988) 的
實證發現,管理者的持股比率介於 5%與 25%之間時,持續增加管
理者的持股比率,其越有能力透過表決權的行使,鞏固自己的利
益與職位,並作出不利於公司價值的決策,此種現象反映驗證結
果與「管理者鞏固個人利益」假說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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