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7 - 授信管理:法規制度與融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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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章│借款客戶的還款方式與利息負擔




                             二、本金平均攤還與本息定額攤還的基本概念


                                1. 本金平均攤還

                                  首先,假設借款客戶「按月」還本付息,所以「每月」還款即為
                                  「每期」還款。「本金平均攤還」意指,借款客戶在貸款期間每
                                  月償還相同的本金,但由於各月的「未還清餘額」不同,使得每

                                  月須支付的利息費用跟著不同;且隨著「未還清餘額」漸次減
                                  少,而使未來各月的利息費用呈現逐漸降低的情形。故就總還款
                                  金額 (以每月償還的本金加上支付的利息費用衡量)  而言,此還款
                                  方式在寬限期後,第一個月的總還款金額最高,第二個月次之,
                                  其餘依此類推。呈現此種還款類型,是因每月的本金償還相同,

                                  距離到期越接近的月份,「未還清餘額」越少所致,將兩者相加
                                  即呈現上述情況。
                                  假設「張三」近日向大直銀行申請房屋貸款 1,200 萬元,期別五

                                  年、年利率 2%,雙方同意按月平均償還本金借款,且無寬限期
                                  要求,則知未來五年「張三」須每月償還本金 20 萬元 (=1,200 萬
                                  元÷5÷12)  給予大直銀行。融資期間的第一個月,張三須支付利
                                  息費用 2 萬元 (=1,200 萬元×2%÷12);張三在貸款後的第二個
                                  月,仍須償還本金 20 萬元,但支付的利息費用,隨著「未還清餘

                                  額」由 1,200 萬元減為 1,180 萬元,而由 2 萬元減為 1.97 萬元
                                  (=1,180 萬元×2%÷12)。其後,每月須償還的本金 20 萬元維持不
                                  變,但支付的利息費用,隨著「未還清餘額」漸少而逐月降低。

                                2. 本息定額攤還


                                  「本息定額攤還」強調,借款客戶每月負擔的「本金加上利息費
                                  用」皆應相同,以反映其「本息定額」概念。因此,各月的還本
                                  付息呈現差異,是因本金與利息結構有所變化,不是總數改變。
                                  那麼,本金與利息結構是如何變化呢?為瞭解此結構變化,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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