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4 - 授信管理:法規制度與融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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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的授信業務簡單分為:企業金融與消費金融兩大類別。企業
金融的借款對象,主要是公司法人;消費金融的借款對象,則以自然
人居多。但不論企業金融或消費金融,還款方式主要有四種型態:
「本金平均攤還」、「本息定額攤還」(Level-Payment Fixed-Rate
Mortgage)、「循環動用、隨借隨還」,以及「寬限期間只負擔利息、
不還本金的還款」。實務上,還款期限的計算單位為逐月或每季一期
佔多數,但仍不乏每隔半年或一年還款一次的授信案件,甚至按不同
比率「分年」償還本金的借款。例如,第一、三、五及十年的本金償
還比率分別為 20%、20%、30%及 30%。此也反映借款客戶的還款方
式,蓋依雙方簽署的借據或借款契約而定,將對借款客戶帶來不同程
度的還款壓力,也使債權銀行承擔不同程度的信用風險。除特殊因素
外,實務上很難單從少數指標據以研判借貸契約的絕對優劣。因此,
本章試圖從更多方面描述授信行為,並觀察相關行為對利息負擔與信
用風險的影響。
本章主要分成三節來說明,第 1 節旨在描述授信業務的貸款期
別、寬限期、本金平均攤還與本息定額攤還的基本原理。第 2 節著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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