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4 - 授信管理:法規制度與融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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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的授信業務簡單分為:企業金融與消費金融兩大類別。企業

                        金融的借款對象,主要是公司法人;消費金融的借款對象,則以自然
                        人居多。但不論企業金融或消費金融,還款方式主要有四種型態:
                        「本金平均攤還」、「本息定額攤還」(Level-Payment Fixed-Rate

                        Mortgage)、「循環動用、隨借隨還」,以及「寬限期間只負擔利息、
                        不還本金的還款」。實務上,還款期限的計算單位為逐月或每季一期

                        佔多數,但仍不乏每隔半年或一年還款一次的授信案件,甚至按不同
                        比率「分年」償還本金的借款。例如,第一、三、五及十年的本金償

                        還比率分別為 20%、20%、30%及 30%。此也反映借款客戶的還款方
                        式,蓋依雙方簽署的借據或借款契約而定,將對借款客戶帶來不同程
                        度的還款壓力,也使債權銀行承擔不同程度的信用風險。除特殊因素

                        外,實務上很難單從少數指標據以研判借貸契約的絕對優劣。因此,
                        本章試圖從更多方面描述授信行為,並觀察相關行為對利息負擔與信

                        用風險的影響。
                            本章主要分成三節來說明,第 1 節旨在描述授信業務的貸款期

                        別、寬限期、本金平均攤還與本息定額攤還的基本原理。第 2 節著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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