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7 - 授信管理:法規制度與融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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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章│銀行與借款客戶的往來關係與利潤貢獻
重要因素。利潤貢獻制度旨在將過去的往來關係,透過「量化指
標」加以衡量。因此,兩者應相輔相成,不可偏廢。授審主管居
中扮演連繫釘 (Linking Pin) 的角色,拿捏這些工具要有智慧。
2. 基於競爭需要,適度接受利潤貢獻低於門檻的授信案件,以備將
來創造更合理的利潤貢獻目標,仍為授信主管須充分體認的業務
現實,不宜過度拘泥於門檻標準。在此同時,為防範浮濫應用
「例外管理」,銀行宜定期追蹤營業單位「犧牲短期利益、追求
長期獲利」的授審案件,是否美夢成真?
一、如何衡量往來關係之「贏的策略」?
二十多年來的台灣,銀行家數過多、閒置資金浮濫,金融市場瀰
漫著「殺價競爭、搶奪客戶」的氛圍。此感染效應從「企業金融」業
務,延伸至「消費金融」業務;從「利息業務」擴充至「手續費業
務」;從「授信業務」、「外匯業務」的狹路相逢,競爭至「財富管
理」業務,也孕育出目光越發短淺的授審主管,飢不擇食地篩選借款
客戶,換來的是某段期間居高不下的逾放比率。面對此種授信環境,
借款企業彷彿處在「買方市場」,不疾不徐地等待銀行登門拜訪,這
家不爽換別家,久而久之銀行給予的總融資額度,遠遠超過實際需
求,以致這些企業普遍存在「額度動用率」偏低的現象。例如,金融
聯合徵信中心 2007 年底的統計,台灣中大型企業與微小型企業的額度
動用率,以中位數衡量分別只有 69%及 62%。有鑑於此,為抑制銀行
給予借款企業過於寬鬆的融資額度,金管會乃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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