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1 - 授信管理:法規制度與融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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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章│授信管理的內部資訊與外部資訊










                                  如前所述,銀行的內部資訊除自行建立的初級資料外,還包括
                             「現成可用」與「須進一步處理」的「次級資料」。但授審主管對於

                             信用資訊的內容與重視程度存在明顯差異,所有權結構與規模不同的
                             銀行,看待借款客戶的信用資訊也有所差別。例如,高階主管與分行

                             經理的風險意識有別;公營、民營與外商銀行對擔保品及產業的見解
                             不同。因此,我們只能說哪些信用資訊是大部分銀行所重視。這些資
                             訊哪些來自「內部資訊」、哪些擷取自「外部資訊」,則隨著個別銀

                             行的軟硬體設備不同而存在差異。但大體上言,授審主管在申貸案件
                             的准駁討論時,往往對「企業法人」需要的信用資訊,比「自然人」

                             多且複雜。而同樣是企業金融的授信案件,對於「集團企業」授信的
                             資訊需求,普遍高於個別企業。若以企業規模作為區分,大型企業 (依

                             照 JCIC 的定義,係指上市櫃公司)  被要求提供的信用資訊,比中型企
                             業 (係指資本額或授信金額大於 3 千萬元的非上市櫃企業)  複雜;銀行

                             對中型企業的資訊需求,比微小型企業 (係指資本額與授信金額皆小於
                             3 千萬元的非上市櫃企業)  還多。
                                  授審主管辦理申貸手續使用數種授信表單,為方便讀者瞭解,本

                             節彙整這些表單成為下列四種重要的信用資訊:客戶資料、敘做客戶
                             授信額度明細表、「借款人、保證人、債務人 (尤指借款客戶的賒銷對

                             象,在應收帳款融資業務 (簡稱 Factoring),其可能影響款項收回的成
                             功率)  的資訊簡表」、徵信報告 (包括總體及產業環境),並做必要的

                             描述。至於這些資訊哪些屬於內部資訊和外部資訊,則視個別銀行的
                             授信制度與資料庫而異,本節不打算詳加區分。但由於 JCIC 提供的信

                             用查詢資訊,是授信業務主要的外部資訊,為完整起見,乃利用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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